公路自然區劃
公路自然區劃
公路自然區劃指的是根據全國各地氣候、水文、地質、地形等條件對公路工程的影響而劃分的地理區域。
我國地域遼闊,各地氣候、地形、地貌、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差異很大,而這些自然條件與公路建設密切相關。為反映不同地區公路設計與施工的特點,交通部制定了《公路自然區劃標準》(JTJ003-86),將具有相同自然條件的地區歸類。
域遼闊,各、形、貌、程質水文地質等自然條件差異很大,而這些自然條件與公路建設密切相關。為反映不同地區公路設計與施工的特點,交通部制定了《公路自然區劃標準》(JTJ003-86),將具有相同自然條件的地區歸類。
區劃層:
(1)一級區劃
全國分為7個一級區,它們是:I—北部多年凍土區;Ⅱ—東部濕潤季凍區;Ⅲ—黃土高原乾濕過渡區;IV—東南濕熱區;V—西南潮暖區;Ⅵ—西北乾旱區;Ⅶ—青藏高寒區。
(2)二級區劃
二級區劃以潮濕係數為主要分區依據,按公路工程的相似性及地表氣候的差異,在7個一級區劃內進步分為33個二級區和19個副區。
潮濕係數K為年降水量(mm)與同年蒸發量(mm)之比,按區內的K值大小分為6個等級。
(3)三級區劃
三級區劃是二級區劃的進一步劃分。各省、市、自治區可以根據當地的地貌、水文和土質等具體情況,在二級區劃的基礎上進行細分。公路自然區劃的名稱和特徵詳見《公路自然區劃標準》(JTJ0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