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漢民
柯漢民
徠柯漢民,男,漢族,1955年10月出生,湖北大冶人,二級大檢察官。大學學歷,法學學士,197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
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1978年09月至1982年08月,在西南政法學院政法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在河北省正定縣人民檢察院實習;
徠1983年08月至1984年11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幹部(其間:1982年08月至1983年08月,在河北省正定縣人民檢察院實習);
1984年11月至1985年04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處副處長;
1985年04月至1988年11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研究室政策法律研究處副處長;
1988年11月至1990年06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民事行政檢察廳業務處處長;
1990年06月至1990年11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民事行政檢察廳業務處處長;
1990年11月至1992年04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
1992年04月至1993年11月,掛職任福建省泉州市副市長;
1993年11月至1994年03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民事行政檢察廳副廳長
1994年03月至1996年09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法紀檢察廳副廳長;
1996年09月至1998年07月,任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
1998年07月至1998年11月,任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1998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二級高級檢察官(其間:2000年09月至2001年01月,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2003年01月至2007年12月,任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7年12月至2008年02月,任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8年02月至2009年06月,任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2009年06月至2017年02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7年2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免去柯漢民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盜竊罪及其證據問題研究》
《民事行政檢察概論》,中國檢察出版社
檢察機關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的有關問題 柯漢民 人民檢察 1990
依法履行對民事審判活動的法律監督職責 柯漢民 人民檢察 1991
民事行政檢察概論 柯漢民 中國檢察出版社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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