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規劃綱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2011-2015年)規劃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編製,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市場主體行為,是未來五年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

準備與發布


“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編製歷時兩年多。
在規劃基本思路的研究起草階段,發展改革委委託和選聘了70多個國內外權威研究機構,對40多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專項研究。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有關部門於2009年底形成了“十二五”規劃基本的思路。
此後,有關部門對擬議中的《綱要》主要指標進行測算,對支撐“十二五”發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作了初步安排,並於2010年8月底形成了綱要(草案)的框架。經過廣泛徵求地方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對規劃編製的意見和建議,綱要(草案)的初稿於2010年年底出爐,並先後經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國務院全體會議和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審議。
2011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查了國務院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結果報告,決定批准這個規劃綱要。上述綱要(草案)在人代會上的通過得票率達到96.6%。
3月16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內容概況


“十二五”規劃綱要全文共62章5萬餘字,另有5個圖片和22個專欄,分為轉變方式、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強農惠農、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轉型升級、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營造環境、推動服務業大發展,優化格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綠色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創新驅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標本兼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傳承創新、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改革攻堅、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互利共贏、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發展民主、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深化合作、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軍民融合、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強化實施、實現宏偉發展藍圖等16篇。

作用和意義


專家和學者們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十二五”規劃綱要從政策指向上清晰勾勒出未來五年中國產業路線圖。即要圍繞發展現代農業,傳統製造業轉移和升級、培育和發展新興產業、提升現代服務業規模和效率四條主線,構建下一階段中國經濟的支點。

目錄


第一篇 轉變方式 開創科學發展新局面
第一章 發展環境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三章 主要目標
第四章 政策導向
第二篇 強農惠農 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第五章 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第六章 拓寬農民增收渠道
第七章 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第八章 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
第三篇 轉型升級 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
第九章 改造提升製造業
第十章 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
第十一章 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
第十二章 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章 推進海洋經濟發展
第四篇 營造環境 推動服務業大發展
第十五章 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第十六章 大力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第十七章 營造有利於服務業發展的環境
第五篇 優化格局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健康發展
第十八章 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
第十九章 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
第二十章 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
第六篇 綠色發展 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第二十一章 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
第二十二章 加強資源節約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第二十四章 加大環境保護力度
第二十五章 促進生態保護和修復
第二十六章 加強水利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第七篇 創新驅動 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第二十七章 增強科技創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發展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第三十一章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第三十二章 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九篇 標本兼治 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第三十七章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
第三十八章 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
第三十九章 加強社會組織建設
第四十章 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第四十一章 加強公共安全體系建設
第十篇 傳承創新 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
第四十三章 推進文化創新
第四十四章 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
第十一篇 改革攻堅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第四十五章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第四十六章 推進行政體制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財稅體制改革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第四十九章 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
第十二篇 互利共贏 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第五十章 完善區域開放格局
第五十一章 優化對外貿易結構
第五十二章 統籌“引進來”與“走出去”
第五十三章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區域合作
第十三篇 發展民主 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
第五十四章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進法制建設
第五十六章 加強反腐倡廉建設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設中華民族共同家園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第五十八章 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
第十五篇 軍民融合 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第五十九章 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
第六十章 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
第十六篇 強化實施 實現宏偉發展藍圖
第六十一章 完善規劃實施和評估機制
第六十二章 加強規劃協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