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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書畫評論家
- 新鄉市收藏協會副秘書長
- 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黃玉海
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
黃玉海,男,1974年10月生,漢族,江西九江人,貧窮農家子弟出身,大學學歷,1998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曾任汕頭市法律援助處副主任。
通過汕頭市2010年公開選拔副處級年輕幹部、女幹部、黨外幹部工作,於2011年1月公示為掛職人選,2011年當選汕頭市金平區副區長,分管科技局(地震局、知識產權局)、科協、打假工作,聯繫區工商局、供電、通信、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汕頭市政協委員;(2003年加入致公黨)致公黨汕頭市委員會委員、市直一支主委;廣東省第八屆律師代表大會代表、汕頭市“四五”、“五五”普法講師團成員、汕頭市鮀濱職中法制副校長、汕頭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汕頭市青少年研究所特約研究員、汕頭市維權和法律幫助志願者。
畢業后在汕頭電大、自學考試輔導中心任教法律本科課程。1999年10月以廣東省名列前茅的優異成績取得律師資格,此後在汕頭市法律援助處實習、執業。2002年初被吸收為該處在編專職律師。2004年4月被任命為副主任。
從事法律援助工作已十餘年。2001年8月執業后至2010年,共獨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宗。另外,辦理了受政府委派承擔的群眾性維穩案件300多宗,包括受市政府指派帶領五位律師承擔汕頭北大附中近千名學生家長追索教育儲備金群體性維穩案件的代理任務。他辦過的案子曾被中央電視台、廣東衛視和汕頭電視台等多家新聞媒體報道。
2009年1月,被汕頭市委、市政府命名為第11批市優秀拔尖人才;2008年5月,被國家司法部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8年4月;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優秀工會積極分子”的稱號; 2007年1月,被廣東省司法廳評為“2001━2006年度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7年2月,被中共汕頭市委、市政府評為“2005━2006年度汕頭市信訪工作先進工作者”;2010年3月,獲得廣東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榮譽稱號(享受省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