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

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

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0年5月9日,法國外長舒曼提出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計劃,主張以法國和聯邦德國的煤鋼工業為基礎,聯合其他的西歐國家的煤鋼企業,建立一個超國家的行業聯合體,對煤鋼進行了統一管理,此設想被稱為“舒曼計劃”。

條約簡介


據此,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六國在巴黎簽署了《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2年7月25日條約正式生效。它使歐洲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民族國家通過把部分權力委託給某一超國家機構來開展國家間合作的範例;使法德關係的改善出現轉機,標誌著作為西歐聯合先決條件的法德和解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