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

即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始稱內蒙古為“內蒙古自治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隸屬於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烏蘭夫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內蒙古自治政府改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52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遷至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除領導內蒙古自治區的工作外,還管理綏遠省境內的民族事務。1953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綏遠省人民政府合署辦公。1954年初,中共中央華北局提請中共中央和政務院批准,綏遠與內蒙古合併,綏遠省建制撤銷,綏遠轄區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夫任主席。1955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委員會改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烏蘭夫任主席。1958年6月、1964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第二、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內蒙古自治區第二、第三屆人民委員會。烏蘭夫任主席。“文化大革命”開始后,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受到衝擊,工作處於癱瘓狀態。1967年11月,經中央批准,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成立。滕海清、尤太忠先後任主任。1969年12月,根據中央決定,內蒙古自治區前線指揮所成立,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區全面軍事管制,代替革命委員會的職權。“文化大革命”結束后,內蒙古自治區政權組織領導機構仍為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尤太忠任主任。1977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的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尤太忠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