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委員會

廣東省人民委員會

即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廣東省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廣東省的行政工作。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葉劍英為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11月,廣東省人民政府成立。1953年2月,方方任省人民政府代理主席。5月,葉劍英到中南局任職,仍兼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陶鑄任省人民政府代理主席。1955年2月,廣東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決定,廣東省人民政府委員會改稱廣東省人民委員會。選舉陶鑄為省長。1957年8月,陶鑄不再兼任省長職務,陳郁任省長。1958年9月,廣東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第二屆廣東省人民委員會。陳郁任省長。1963年12月、1965年12月,廣東省第三、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第三、第四屆廣東省人民委員會。陳郁任省長。1965年12月,林李明任代理省長。“文化大革命”開始后,1967年1月,省人民委員會被造反派組織奪權。3月,廣東省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黃永勝任主任。1968年2月,廣東省革命委員會成立。黃永勝、劉興元、丁盛、趙紫陽、韋國清先後任主任。“文化大革命”結束后,廣東省政權組織仍為省革命委員會。韋國清任主任。1977年12月,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新的省革命委員會。韋國清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