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總工會
香港總工會
大革命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在廣州建立領導香港地區的總工會組織。1925年5月,在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上,中華全國總工會對香港工人運動作出決議案,要求香港工團總會、華工總會及其他各工會派出代表,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全港工會聯合機關。12月,參加省港大罷工的百餘工會的代表召開籌備會,贊成組織香港總工會。1926年4月,全港工會代表大會在廣州舉行,出席大會代表600多人,劉少奇、鄧中夏、黃平分別作報告,大會通過香港總工會章程、宣言和有關政治報告等六項決議案,香港總工會正式宣告成立。大會選舉蘇兆征等21人為執行委員,建立香港總工會領導機關。1927年5月,香港總工會被查封,被迫轉入地下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