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科普行動計劃
基層科普行動計劃
(1)有明確的科普工作規劃和任務目標。 (2)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農村科普工作獎勵。
為了深入推進《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在基層的實施,充分調動全社會深入基層、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開展科普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領激發廣大群眾學科學、用科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中國科協、財政部決定從今年開始聯合實施“基層科普行動計劃”。日前,該計劃已正式啟動實施。
據悉,該計劃由“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和“社區科普益民計劃”兩個子計劃構成,是在總結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經驗和“社區科普益民計劃”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經過深入調研和分析基層科普工作特點的基礎上確立的。計劃將通過“以點帶面、榜樣示範”的方式,在全國評比、篩選、表彰一批有突出貢獻的、有較強區域示範作用的、輻射性強的基層科普先進集體和個人。中央財政採用“以獎代補、獎補結合”的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帶動更多的農民提高科學文化素養,掌握生產勞動技能,引導廣大農民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產和生活方式;提升社區居民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社區文化建設,教育和引領居民自覺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後習俗,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夯實思想文化基礎。
“基層科普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由各級科協和財政部門共同完成,相信通過該“計劃”的實施,必將把科技要素進一步引入農村和城鎮社區,不斷促進基層科普活動的廣泛開展,提高基層科普服務能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基層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助力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做出貢獻。
“基層科普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試行)
為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調動全社會深入基層、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開展科普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領激發廣大群眾學科學、用科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中國科協、財政部決定聯合實施“基層科普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該計劃由“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和“社區科普益民計劃”兩個子計劃構成。為保證“計劃”的順利實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實施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通過“計劃”的實施,把科技要素引入農村和城鎮社區,不斷促進基層科普活動的廣泛開展,提高基層科普服務能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基層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助力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做出貢獻。
(二)目標任務
1.科普惠農興村計劃
(1)在總結多年來基層科普工作,特別是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經驗的基礎上,通過抓重點、抓亮點、抓示範,在全國每年評比、篩選、表彰一批科普工作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群眾認可、有較強區域示範作用的、輻射性強的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範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和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
(2)在推薦、評比過程中通過農民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廣泛宣傳,以點帶面、榜樣示範,增強農民學科技、用科技的興趣和意識,把學習科技知識變成廣大農民的自覺行動;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意識和依靠科技脫貧致富、發展生產、保護環境、改善生活質量的能力;引導廣大農民建立科學、文明、健康的生產和生活方式。
(3)建立動員全社會力量開展農村科普工作的長效機制,開拓創新農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務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適應農村特點、滿足農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體系。
2.社區科普益民計劃
(1)在廣泛開展社區科普工作的基礎上,“十二五”期間,每年評選、獎勵一批科普工作成績突出、效果顯著、居民認可、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全國科普示範社區。
(2)發揮全國科普示範社區的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社區科普工作開展,帶動社區科普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社區科普活動廣泛開展,加快社區科普隊伍建設,提高社區科普工作能力,探索建立引導社會科普資源向社區聚集的長效機制。
(3)以科普示範社區創建為抓手,著力提升居民科學文化素質,增加公眾參與科普活動的機會,讓科學技術的發展成果惠及廣大社區居民,推動社區文化建設,教育和引領居民自覺抵制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後習俗,在社區形成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文化氛圍,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夯實思想文化基礎。
(三)實施原則
1.面向社會,統一標準。評選範圍面向社會各界,符合推薦範圍和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申報,統一評審標準。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評選對象立足於科普工作一線,注重社會公益,不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3.差額評選,擇優支持。各省推薦名額與最終確定獲獎名單實行差額評選制,從各省推薦名單中擇優支持。
4.獎補結合,追蹤問效。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和獎補結合方式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開展科普活動進行補助和獎勵,為他們更好地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創造更好的條件。對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及其結果實行監督考核和追蹤問效。獎補資金主要用於改善科普條件、完善科普功能和開展科普活動等支出。
二、
推薦範圍和條件
(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
1.農村專業技術協會
推薦範圍:經社團管理部門依法登記、在農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縣級以下(含縣級)農村專業技術協會。
推薦條件:
(1)組織機構健全、產權明晰、遵紀守法、管理規範。
(2)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各部門農村科普工作獎勵。
(3)會員農戶在100戶以上,擁有一項或多項適用技術,在科學普及、技術推廣、協會管理方面具有較強的示範帶動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較強的持續發展能力,會員年均純收入高於本縣農民年均純收入20%以上。
(5)致力於農村科普事業,普及科技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崇尚科學文明,反對愚昧迷信;在提高農民科學素質和專業技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方面成效顯著,得到當地群眾的廣泛認可和好評。
2.農村科普示範基地
推薦範圍:建立在農村、直接面向農民和農村青少年,以講座、展覽、培訓、示範、諮詢、服務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致力於提高農民科學素質,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場所。
推薦條件:
(1)有明確的科普工作規劃和任務目標。
(2)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農村科普工作獎勵。
(3)具有開展科普活動的固定場所和科普設備,定期更新科普內容。
(4)常年開展面向農民和農村青少年的科普講座、展覽、培訓、諮詢等科普活動。每年開展活動的時間100天以上、受益群眾1000人次以上,或推廣的實用技術形成產業化優勢,在提高農民科學素質和專業技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方面成效顯著,得到當地群眾的廣泛認可和好評。
3.農村科普帶頭人
推薦範圍:長期在農村面向廣大農民開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農民專業技術人才和農村科普志願者。
推薦條件:
(1)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宣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模範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
(2)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農村科普工作獎勵。
(3)具有奉獻精神,熱心農村科普事業,普及科技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崇尚科學文明、反對愚昧迷信。
(4)在農村開展科普工作連續3年以上。在組織開展農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帶領農民致富,提高農民科學素質和專業技能,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成績顯著,能夠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得到當地農民群眾的廣泛讚譽。
4.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
推薦範圍:在少數民族地區成立的,面向少數民族群眾開展科普宣傳,做出突出貢獻的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
推薦條件:
(1)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模範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維護和促進少數民族地區團結與穩定。
(2)獲得縣級以上(含縣級)農村科普工作獎勵。
(3)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成立,成立時間在2年以上。
(4)具備必要的科普宣傳設備,具有較好工作基礎。
(5)常年面向少數民族群眾開展科普講座、展覽、培訓、諮詢等科普活動。每年到少數民族地區開展科普活動的時間不少於100天,在提高少數民族群眾的科學素質,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成效顯著,得到當地群眾的廣泛認可和好評。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和推薦:
(1)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響行為的。
(二)社區科普益民計劃
推薦範圍:積極面向社區居民開展科普工作、已被命名為省級科普示範社區的社區。
推薦條件:
(1)社區科普工作領導小組、科普協會等組織健全,有專兼職幹部負責科普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
(2)社區科普基礎設施設備完善,利用效果好。具備科普宣傳設施和相對固定的科普活動場所;科普宣傳內容更換頻度適當,不少於每季度一次。
(3)社區科普經費有保障,能夠主動爭取社會資源用於社區科普,多渠道籌措科普活動經費。
(4)社區科普活動貼近居民生活,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受益面廣,時效性強。擁有本社區居民參與性強、參與率高、廣泛認同的品牌科普活動,每年在社區開展活動不低於4次。
(5)社區居民熱心科普事業,主動承擔科普志願者任務,發揮自身專業特長服務本社區居民;廣大居民積極參與社區科普活動,居民對社區科普認同度高。
(6)社區科普效果顯著,形成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文化氛圍,近3年內無造成惡劣影響的愚昧迷信活動。
三、
組織實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中國科協、財政部綜合各省社區、農村科普工作等情況,確定各省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範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和科普示範社區的推薦名額,並下達到各省(區、市)。其中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範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和科普示範社區的推薦名額按評選名額的120%進行分配;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由建有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的省(區、市)各推薦1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範基地、農村科普帶頭人和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的申報不得交叉重複,申報單位和個人同時符合多個推薦範圍和條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項進行申報。
(二)省級科協和省級財政部門根據中國科協、財政部下達的推薦名額和本方案規定的推薦範圍和條件,結合本省社區、農村科普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下發到各市、縣,並通過本省的主要媒體廣泛宣傳,向政府機構、社會組織、社區和廣大農民、社區居民公開發布推薦條件和申報程序。認真組織做好本省的推薦工作。
地(市)科協和地(市)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省級科協和財政部門做好推薦工作。
(三)縣級科協和縣級財政部門根據本方案和本省的實施方案,通過當地媒體開展宣傳工作,廣泛動員當地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申報;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推薦單位和個人名單;縣級科協和財政部門應將推薦名單在有關社區和鄉村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廣泛徵求意見;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級科協和財政部門將正式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上報省級科協和財政部門。
(四)省級科協和省級財政部門匯總各縣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核,在中國科協和財政部下達的推薦名額內,提出推薦單位和個人名單;推薦單位和個人名單須在本省媒體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級科協和財政部門於5月底前,將正式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上報中國科協和財政部。
(五)中國科協和財政部匯總省級科協報送的申報材料,成立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在媒體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6月底前由中國科協和財政部批准並下達各省級科協和財政部門。對受到表彰的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村科普示範基地和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授予“全國科普惠農興村先進單位”稱號,受到表彰的農村科普帶頭人授予“全國科普惠農興村帶頭人”稱號,受到表彰的社區授予“全國科普示範社區”稱號,並均由中央財政資金給予獎勵和補助。
(六)各級科協和財政部門要積極宣傳獲獎對象的先進事迹,要加強對獎補資金的管理和監督,要加大對獲獎對象開展科普工作的指導力度,幫助其在提高城鄉居民科學素質,助力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要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和經驗交流。省級科協和財政部門應於12月底前將年度工作總結報中國科協和財政部。
四、
保障措施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實施“基層科普行動計劃”是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提高城鄉基層群眾科學素質,促進依靠科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助力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科協和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對計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納入相應的工作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共同組織實施,發揮各自優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證計劃順利實施。
(二)廣泛宣傳,正確引導。受表彰的“全國科普示範社區”、“全國科普惠農興村帶頭人”、“全國科普惠農興村先進單位”是廣大基層社區、科普組織和科普工作者的傑出代表。要把評比篩選過程與普及科技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科學方法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廣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迹,進一步激發廣大基層科普組織、科普工作者和全社會開展科普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引導激發基層群眾學科學、講科學、用科學的積極性、創造性,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注科普工作。
(三)客觀公正,加強監督。評比推薦是實施“計劃”的關鍵環節。各地要保證評比的公平、公正、公開,對推薦對象進行認真篩選,優中選優。要建立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機制,廣泛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對申報評比過程中發現謊報業績、編造事迹、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或核減該省當年的推薦名額。獲獎單位和個人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經查證屬實,撤銷其榮譽稱號並收回已發放的資金,同時取消或核減該省下一年度的推薦名額。
(四)注重實效,動態管理。中國科協和財政部對獲獎單位和個人實行動態管理。獲獎單位和個人,不能繼續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或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將取消其榮譽稱號。相關主管部門要制定組織和指導受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開展科普活動的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相應職責,加大政策和經費的支持力度,使其在科普工作中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