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比尼澤·霍華德
埃比尼澤·霍華德
埃比尼澤·霍華德(Ebenezer Howard,1850~1928),20世紀英國著名社會活動家,城市學家,風景規劃與設計師,“花園城市”之父,英國“田園城市”運動創始人。 1850年 1月29日生於倫敦,1928年5月1日卒於韋林。當過職員、速記員、記者,曾在美國經營農場。他了解、同情貧苦市民的生活狀況,針對當時大批農民流入城市,造成城市膨脹和生活條件惡化,於1898年出版《明日:一條通往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一書,提出建設新型城市的方案。1902年修訂再版,更名為《明日的田園城市》。
《明日的田園城市》
“田園城市”示意
《明日,一條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
霍華德在他的著作《明日,一條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中認為應該建設一種兼有城市和鄉村優點的理想城市,他稱之為“田園城市”。田園城市實質上是城和鄉的結合體。
霍華德關於解決城市問題的方案主要內容包括:
① 疏散過分擁擠的城市人口,使居民返回鄉村。他認為此舉是一把萬能鑰匙,可以解決城市的各種社會問題。
② 建設新型城市,即建設一種把城市生活的優點同鄉村的美好環境和諧地結合起來的田園城市。這種城市的增長要遵循有助於城市的發展、美化和方便。當城市人口增長達到一定規模時,就要建設另一座田園城市。若干個田園城市,環繞一個中心城市(人口為5~8萬人)布置,形成城市組群──社會城市。遍布全國的將是無數個城市組群。城市組群中每一座城鎮在行政管理上是獨立的,而各城鎮的居民實際上屬於社會城市的一個社區。他認為,這是一種能使現代科學技術和社會改革目標充分發揮各自作用的城市形式。
③改革土地制度,使地價的增值歸開發者集體所有。
1919年,英國“田園城市和城市規劃協會”經與霍華德商議后,明確提出田園城市的含義:田園城市是為健康、生活以及產業而設計的城市,它的規模能足以提供豐富的社會生活,但不應超過這一程度;四周要有永久性農業地帶圍繞,城市的土地歸公眾所有,由一委員會受託掌管。
霍華德設想的田園城市包括城市和鄉村兩個部分。城市四周為農業用地所圍繞;城市居民經常就近得到新鮮農產品的供應;農產品有最近的市場,但市場不只限於當地。田園城市的居民生活於此,工作於此。所有的土地歸全體居民集體所有,使用土地必須繳付租金。城市的收入全部來自租金;在土地上進行建設、聚居而獲得的增值仍歸集體所有。城市的規模必須加以限制,使每戶居民都能極為方便地接近鄉村自然空間。
霍華德對他的理想城市作了具體的規劃,並繪成簡圖。他建議田園城市佔地為 6000英畝(1英畝=0.405公頃)。城市居中,佔地1000英畝;四周的農業用地佔5000英畝,除耕地、牧場、果園、森林外,還包括農業學院、療養院等。農業用地是保留的綠帶,永遠不得改作他用。在這6000英畝土地上,居住32000人,其中30000人住在城市,2000人散居在鄉間。城市人口超過了規定數量,則應建設另一個新的城市。田園城市的平面為圓形,半徑約1240碼(1碼=0.9144米)。中央是一個面積約 145英畝的公園,有6條主幹道路從中心向外輻射,把城市分成6 個區。城市的最外圈地區建設各類工廠、倉庫、市場,一面對著最外層的環形道路,另一面是環狀的鐵路支線,交通運輸十分方便。霍華德提出,為減少城市的煙塵污染,必須以電為動力源,城市垃圾應用於農業。
霍華德還設想,若干個田園城市圍繞中心城市,構成城市組群,他稱之為“無貧民窟無煙塵的城市群”。中心城市的規模略大些,建議人口為58000人,面積也相應增大。城市之間用鐵路聯繫。
霍華德提出田園城市的設想后,又為實現他的設想作了細緻的考慮。對資金來源、土地規劃、城市收支、經營管理等問題都提出具體的建議。他認為工業和商業不能由公營壟斷,要給私營企業以發展的條件。
霍華德於1899年組織田園城市協會,宣傳他的主張。1903年組織“田園城市有限公司”,籌措資金,在距倫敦56公里的地方購置土地,建立了第一座田園城市──萊奇沃思(Letchworth)。1920年又在距倫敦西北約36公里的韋林(Welwyn)開始建設第二座田園城市。田園城市的建立引起社會的重視,歐洲各地紛紛效法;但多數只是襲取“田園城市”的名稱,實質上是城郊的居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