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工作是在1990年由原國務院企業管理指導委員會、生產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后在此基礎上,於1992年由原國務院經貿辦批准設立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並主辦此項目,規定該成果屬國家級成果。
獎項名稱: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
創辦時間: 1990
主辦單位: 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
具體工作由審委會委託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管理現代化工作委員會(秘書處設在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承辦。這是國家經貿委與中國企聯共同開展的一項全國性重要活動,是目前國家經貿委認可的惟一一項不屬於涉及企業評比,而保留繼續開展的項目。各地方經貿委和企協(聯),各部主管司局與行業聯合會(企協)基本上都開展了省、部級管理成果的審定工作,並在此基礎上向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推薦。成果審定工作已成為地方、行業聯合會(企協)為企業服務、推動企業管理創新的一項重要工作和手段。把我國企業在管理創新的實踐中取得的經驗,提高、上升為科學成果,與科技發明成果一樣通過審定表彰的形式給予肯定和精神與物質獎勵,獲得國家和社會各界的認可,對引導和促進我國企業管理創新,調動企業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形成社會共同知識財富,推動我國企業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進而增強企業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家經貿委推出的包括“邯鋼經驗”、“亞星經驗”、“海爾經驗”的管理典型,多是始於這項工作。經過十多年的不斷加強和完善,該項工作已形成了完整健全的審定製度,制定了國家級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標準及效益計算辦法,確定了國家級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的審定表彰程序,建立了國家級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表彰的組織保證體系。
本項國家級成果的審定發布由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負責,日常工作由中國企業聯合會管理現代化工作委員會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