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控制的設計和施工應滿足支護結構設計要求,根據場地及周邊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和環境條件並結合基坑支護和基礎施工方案綜合分析,確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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