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不容
成語釋義
水火不容,漢語成語,拼音是shuǐ huǒ bù róng,意思是水和火是兩種性質相反的東西,根本不相容。比喻二者對立,絕不相容,出自 漢·王符《潛夫論·慎微》。用法:作謂語、補語。
容:容納。水和火是兩種性質相反的東西,根本不相容。比喻二者對立,絕不相容。
漢·王符《潛夫論·慎微》:“且夫邪之與正,猶水與火,不同原,不得並盛。”《漢書·郊祀志下》:“《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
水和火為對立物,兩不相容。比喻相互根本對立,不能相容。語本《漢書.郊祀志下》:“《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主謂比喻雙方從根本上對立,矛盾非常尖銳,不能並存。語本《漢書·郊祀志下》:“《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漢·王符《潛夫論·慎微》:“且夫邪之與正,猶水與火,不同原,不得並盛”。李劼人《大波》:“馮時雨蹙起眉頭道:‘這話本來也對,常言道得好,~嘛!’”△多用於描寫對立的雙方。→冰炭不投勢同水火 勢不兩立 薰蕕不同器 冰炭不同器 ↔水乳交融 親密無間 薰蕕同器。也作“水火不容”、“水火不投”。
格格不入、方枘圓鑿
唇揭齒寒、息息相關、臭味相投、形影不離、兼容並蓄、形影相隨、唇亡齒寒、物以類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