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宮官學
咸安宮官學
清雍正七年(1729年),為教育清內務府三旗子弟及景山官學中之優秀者而開設。原址在壽康宮后長庚門內,乾隆十六年(1751年)改建咸安宮為壽安宮,咸安宮官學移至西華門內舊尚衣監,二十五年(1760年)復移於器皿庫之西,共有房27楹,東向。同治年間曾借官學學舍開館修書,現建築無存。
咸安宮官學是指清朝時期滿洲官宦子弟學習的場所,是專門培養國家重要幹部的學校。教書的先生大部分都是翰林。
內務府所屬官學之一。掌教內務府三旗官學生及八旗滿洲官學生學習滿漢文字和步射技術。雍正六年(1728)設立。校址在紫禁城西華門內咸安宮,故名。設管理事務大臣(於總管內務府大臣內特簡)、協理事務大臣(於六部滿洲堂官內特簡)各一人,總裁(於翰林院侍講學士、詹事府少詹事以下官員內派充)滿二人、漢四人,總管(以內務府司官兼充)七人,管理各項事務;翻譯教習六人、滿語教習三人、弓箭教習四人、漢書教習九人,分司教授學生;筆帖式一人掌給使令,頂戴領催二名、領催四名、蘇拉四十五名、披甲人二名承辦各項差務。學生定額一百一十名,內務府三旗各十名(共三十名)、八旗滿洲各十名(共八十名),其中學習漢書者(兼習滿語、弓箭)八十名、學習翻譯者(兼習弓箭)三十名。入學年齡為十五歲至二十歲,以十年為學習期限。其由閑散人挑補入學者應於十年內考中生員,由舉人、貢生、監生、生員挑補入學者須在三屆(每三年一屆)鄉試、會試正科中式舉人或進士,否則黜退,咨回本旗。學生在學期間,除供給學慣用具及取暖防暑等項用品外,每人每月給銀二兩、每季給米五石三斗。
清雍正七年(1729年),為教育清內務府三旗子弟及景山官學中之優秀者而開設。原址在壽康宮后長庚門內,乾隆十六年(1751年)改建咸安宮為壽安宮,咸安宮官學移至西華門內舊尚衣監,二十五年(1760年)復移於器皿庫之西,共有房27楹,東向。同治年間曾借官學學舍開館修書,現建築無存。
咸安宮官學
在這裡學習的孩子必須是滿洲兒童,官宦子弟,他們在這裡學習滿語。滿文。漢語。漢文以及所有漢人的文化,這些以便他們日後的仕途道路。使清朝一個少數民族政權更好的鞏固,與漢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