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交通運輸局
九江市交通運輸局
九江市交通運輸局是一家政府部門,所屬於九江市。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號),組建九江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規定、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公路、水路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組織編製公路、水路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協調民航相關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運輸、船舶運輸有關管理工作。
(四)指導做好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港口設施安保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執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交通運輸局內設7個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管理、機關後勤、服務、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督辦局行政決定、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
組織貫徹執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的指導、檢查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審批的指導、檢查工作;負責交通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政策調研、執法隊伍建設和法制業務培訓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運輸管理科(民航科)
承擔城鄉道路運輸市場、水路運輸市場、民用航空監管工作;指導城市客運管理;指導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工作;承擔港口、設施管理工作;做好交通企業的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行業科技運用和科技項目研究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應急管理辦公室)
擬定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城市客運安全生產具體辦法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水路、航空、城市客運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協調和指導交通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市交通財政撥款、預算外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下撥、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編製本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和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交通系統的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監督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政策的貫徹實施;對本系統國有、集體資產(股本金)實行監督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六)計劃統計科
負責編製全市交通行業發展和改革的中長期規劃;負責編製全市交通建設的年度計劃:農村公路、站(場)、港口碼頭建設、運力發展計劃;負責全市交通建設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時掌握計劃的執行進展情況;負責有關計劃和計劃的補充、修訂和調整;負責制訂物流規劃、政策措施等。
(七)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
九江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為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委(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增掛市紀委派駐市交通運輸局紀工委牌子。
三、聯繫電話:
四、領導分工:
局 長 董學煌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兼管規劃、計劃、統計工作。
副局長 曹輝
協助局長分管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改渡建橋、工程建設及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人事教育科技、老幹部、村建扶貧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長 吳照新
協助局長分管運管處、民航以及局屬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等方面工作。
副局長 喻小明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政策法規、信訪、行政服務中心交通窗口、交通戰備、招商引資、計劃生育、交通史志等方面的工作。
副局長 劉賽喜
協助局長分管大宗物資採購、港航處、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防汛抗旱、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調研員 周啟道
協助局長分管督查方面的工作以及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