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

浙江省公安消防總隊是正師級建制,亦稱浙江省公安廳消防局。2011年5月,公安部給我總隊軍政主官高配為副軍職。

總隊簡介


總隊下轄3個副師級支隊(杭州、寧波、溫州)、8個正團級支隊,以及總隊培訓基地和醫院2個正團級直屬單位,106個消防大隊, 5個特勤大隊,187個執勤中隊(其中14個特勤中隊),總隊機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4個部門和18個處室,主要擔負著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滅火救援和參與處置突發事件的多重職責。

歷史沿革


解放初期是浙江消防從無到有發展起步的第一個歷史時期。1949年5月,杭州市軍管會接收國民黨警察局消防隊,並在此基礎上組建了浙江省第一支人民公安消防隊——杭州市公安局消防隊,當時只有1輛消防車、1輛運輸車。
上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浙江消防進入了發展的跨越期。1983年,全省消防部隊正式納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編製序列,既是武警部隊的組成部分,又屬公安機關的一個警種,接受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雙重領導。同時,全省地方行政編製的職業制消防幹警轉為現役軍人。1986年,全省消防部隊各類消防車已增至315輛。

發展建設


進入新世紀,浙江消防再次實現重大跨越。消防工作越來越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消防力量增長較快,車輛裝備進一步改善,正規化建設水平不斷提高。目前,全省消防部隊有官兵6300餘人,擁有各類執勤消防車1276輛,各類器材裝備22.2萬件(套),全方位發揮了消防部隊快速反應、應急救援的“尖刀”作用。
追溯浙江消防的歷史,是一段與新中國共同成長、共同前進的經歷。在一次次的跨越中,浙江消防不斷發展壯大;在一次次的跨越中,浙江消防保障民生,護航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日益凸現,“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是人民衛士的本色;敢打硬仗、善打硬仗、勇於犧牲,是攻堅“鐵軍”的真實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