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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免責事由
法定免責事由
法定的
免責事由
是指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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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簡介
基本簡介
主要是指不可抗力。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因不可抗力,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而引起的
損害結果
,不是犯罪。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
侵權責任法
中,侵權人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合同法
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
延遲履行
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中的地震、
颱風
、洪水、
海嘯
等。
基本信息
定義
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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