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費
諮詢費
諮詢費,指委託人就相關事項從諮詢人員或公司獲得意見或建議而支付的報酬。如向律師或律師事務所諮詢相關法律問題而支付諮詢費,向稅務師諮詢相關稅務問題而支付諮詢費等,這類專業人員或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醫師、藥師、化工師、教師、管理師、營銷策劃師、廣告策劃師、ISO諮詢師等,以及向雖沒有國家認可的相關職稱,但可以提供相關信息的人員支付的信息費亦可以列入諮詢費支出,諮詢費可列入企業管理費用,在稅前列支。諮詢費一般以諮詢問題產生的收益來定價。比例因時因事因人而異,高的可達50%,一般的在10%以內。
⑴專家諮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該計劃及項目、課題管理的相關工作人員。
⑵專家諮詢費標準:以會議形式組織的諮詢,專家諮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500-800 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300-500 元/人天的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第三天及以後的諮詢費標準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300-400 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200-300元/人天執行;以通訊形式組織的諮詢,專家諮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60-100 元/人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40-80 元/人次的標準執行。
諮詢費、勞務費、服務費都屬於交納營業稅的範疇;
按照諮詢費、勞務費、服務費的實際收入額交納5%的營業稅;
再按營業稅額交納7%的城建稅(郊區為5%);
再按營業稅額交納3%的教育費附加;
以上為諮詢費、勞務費、服務費應交納的流轉稅。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很多企業或個人為達到避稅、減稅,或企業資產變現,或賬外現金交易的目的,經常以諮詢費名義作帳,這對諮詢行業與法治建設都是非常有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