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清吏司

屯田清吏司

機構設置


屯田清吏司是明清時期工部下設的機構。

人員設置


設郎中5人(滿4人,漢1人),員外郎6人(滿5人、漢1人)、主事5人(宗室1人,滿、漢各 2人)、筆帖式若干人,經承8人。

掌管事務


司下設都吏、准支、櫃、雜、匠五科和案房、算房、火房,分辦本司事務。屯田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經費、支領物料;主管四司工匠定額及錢糧等事;管理各地開採煤窯及供應官用薪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