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檔案局

昆明市檔案局

昆明市檔案局前身——昆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檔案科、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室檔案科和昆明市檔案管理處,成立於1959年3月,1997年機構改革,與昆明市檔案館實行局館合一體制。主管昆明全市檔案工作的市政府直屬單位。

機構介紹


昆明市檔案館成立於1959年8月,1997年機構改革,與昆明市檔案局實行局館合一體制;2002年機構改革中確定為合一體制,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主管全市檔案工作的市政府直屬單位;2009年局(館)整體實行參照公務員管理。內設“一室四處”即: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接收管理處、信息管理處和保護技術處。現有檔案庫房6400平方米,業務辦公用房4600平方米。設有:檔案查閱大廳、現行公開文件查閱中心、檔案信息中心、檔案寄存中心、檔案鑒定整理中心、檔案搶救保護中心、檔案目錄中心、檔案保管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2007年在全省率先晉陞為雲南省“五星級”綜合檔案館,2009年在全省率先晉陞為國家一級檔案館,成為西部第一批通過測評的國家綜合檔案館之一。
局(館)編製45名,現有44人(參公管理人員36人,工勤人員8人),設局(館)長1名,副局(館)長2名,黨總支書記1名,中層幹部12名。在職人員中研究生2人,本科28人,大專9人,中專1人,高中2人,大專以上學歷占職工總人數的92.9%,基本達到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要求。

歷史沿革


昆明市檔案局的前身是昆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檔案科、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室檔案科和昆明市檔案管理處。
1959年3月,成立昆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檔案科,統一管理市區級黨政機關、人民公社、廠礦企業、文教衛生事業單位的檔案工作。
1960年10月,市人委辦公室檔案科從市委機關搬到市委機關辦公,名稱改為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室檔案科,職責任務未變。行政編製和實有人數7人。
1965年5月,市人委上報雲南省人民委員會同意,將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室檔案科改為昆明市檔案管理處。市檔案管理處實行既是黨的機構,又是政府機構的體制,由市委秘書長直接領導。
1968年8月,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后,市檔案管理處機構撤銷,人員調離和下放“五·七”幹校,市革委辦事組取代市檔案管理處職能。1973年9月市革委辦事組撤銷,設置了市委、市革委辦公室檔案科,與市革委檔案館合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在市委、市革委秘書長和市委、市革委辦公室領導下,行使檔案行政管理機構和檔案事業機構兩種職能。
1980年12月,市委批准恢復昆明市檔案處,由市委秘書長直接領導,行政編製4人,承擔檔案行政管理機構職能。
1986年6月,昆明市檔案處改為昆明市檔案局,行政編製8人。檔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共同決定,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秘書長分管。
1959年8月4日,中共昆明市委批准建立昆明市檔案館,為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委員直屬的文化事業機構,負責接收和集中統一管理昆明市級機關、人民團體和撤銷單位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積極提供檔案利用,為各項工作服務。
1968年8月,昆明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后,館名改為“昆明市革命委員會檔案館”,歸市革委辦事組秘書組領導。1973年9月,與檔案科合併。1980年12月,成為單獨的事業機構,改名為昆明市檔案館。
1996年4月,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昆明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昆明市檔案局與昆明市檔案館合併,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改為事業單位。
2002年5月,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昆明市市級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昆明市檔案局與昆明市檔案館實行局館合一體制,為分管全市檔案工作的市政府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檔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市檔案工作規章制度、業務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表彰獎勵在檔案事業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查處違反《檔案法》的事件。
2、制定全市檔案事業發展規劃,對全市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
3、對市屬各級各類檔案館、縣(市)區檔案局(館)和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4、負責市屬專業檔案館組建的審批、市屬單位檔案處置的審批。
5、組織並指導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檔案館的檔案工作目標管理考評、檔案搶救和保護、檔案宣傳和教育;負責全市檔案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6、接收、收集、徵集市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及歷史資料,進行規範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7、編輯出版檔案史料、《昆明檔案》、《昆明市檔案志》和《昆明年鑒·檔案》。
8、組織並指導全市檔案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探討和研究檔案現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徑。
9、負責全市檔案信息化建設,建立檔案信息資料庫,開發檔案信息資源,做好檔案信息諮詢服務。
10、做好信訪、外事接待工作。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檔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館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館各部門工作;草擬全市檔案事業中、長期發展計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起草綜合性業務文件;向局館領導提供全市檔案事業發展情況;負責局館機關文秘、檔案、機要、圖書資料、信訪、統計分析工作和局館的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安全保衛、離退休幹部管理、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後勤保障以及對外接待等工作。
(2)、政策法規處
對縣(市)區、市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各級各類檔案館(室)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擬訂檔案工作的規範、標準,負責國家、省、市有關檔案工作標準、規範的貫徹實施;協調各部門檔案信息資料的接收進館工作;組織檔案法律、法規、檔案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和全市檔案幹部的業務培訓;對《檔案法》、《雲南省檔案條例》、《昆明市貫徹(檔案法)實施細則》等配套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違法案件,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3)、保護技術處
負責對館藏檔案資料進行技術處理保護,並對重要檔案進行縮微保管;組織實施庫房“八防”措施;開展檔案保護技術的研究;負責全市檔案保護技術的指導工作。
(4)、接收管理處
接收市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到期應進館的檔案,接收撤銷合併單位的檔案;收集、徵集歷史檔案資料;對館藏檔案、資料進行整理、上架、保管和統計;對檔案進行考證、鑒定並提出處理意見;擬訂開放檔案的計劃並負責實施;編製檢索工具;接待查閱檔案人員;負責檔案利用效果的反饋,編寫檔案資料利用實例彙編;開展檔案規範化、標準化和現代化科學管理。
(5)、信息管理處
負責建立檔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和檔案信息資料庫、數字檔案館的工作;指導全市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電子檔案,管理與開發利用各單位移交進館的電子檔案;建立和管理檔案局館區域網和英特網網站;建立並管理全市檔案資料目錄中心,對館藏檔案進行數字化轉換;對館藏檔案史料進行深層次加工,編輯、出版檔案史料;負責檔案學會、理論科研工作的組織和指導;負責館內“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接待和管理。

領導簡介


昆明市檔案局(館)領導、黨組成員分工如下:
黨組成員、副局(館)長、黨總支書記李蜀昆:分管組織人事、宣傳、黨建、辦公室、信息管理處、保護技術處。
黨組成員、副局(館)長劉毅秋:分管紀檢工作、政策法規處、接收管理處。
副調研員趙軍:協助做好黨總支工作,分管宣傳、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老乾、計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