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

名詞

名詞(Noun,簡稱n.),是詞類的一種,屬於實詞,名詞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名稱,名詞同時也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

名詞格的種類:英語名詞有三個格,即主格、賓格和所有格。其中個體名詞表示某類人或東西中的個體,如girl(女孩)等;集體名詞表示若干個個體組成的集合體,如audience(觀眾,聽眾)等;物質名詞表示無法分為個體的實物,如water水等;抽象名詞表示動作、狀態、品質、感情等抽象概念,如work(工作),happiness幸福等。名詞根據其可數性,可分為可數名詞和不可數名詞。

應用


名詞
名詞
丁玲《杜晚香》:“抗美援朝,晚香還不及懂得這個新名詞,李家的小兒子就報名參軍了。”
柳青《一九五五年秋天在皇甫村》:“他要參加農業社,卻不知道這個名詞。”
章炳麟《訄書·訂文》:“語言必先名詞,次及動詞,又次及助動詞。”

英文名詞


按意義分類
1.專有名詞
表示具體的人,事物,地點,團體或機構的專有名稱(第一個字母要大寫)。例: China(中國)、 Asia(亞洲)、 Beijing(北京)、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
專有名詞如果含有名詞短語,則必須使用 定冠詞the。如: the Great Wall(長城)。
姓氏名如果採用複數的形式,則表示該姓氏一家人(複數含義)。如: the Greens(格林一家人)。
2.普通名詞
表示某些人,某類事物,某種物質或抽象概念的名稱。例如:teacher老師、tea茶、reform改革。
普通名詞又可進一步分為五類:
(1)個體名詞(Individual Nouns):表示單個的人和事物。如car(汽車)、room(房間)、 fan(風扇)、photo(照片)
(2)集體名詞(Collective Nouns):表示一群人或一些事物的名稱。如 people(人們)、family(家庭)、army(軍隊)、government(政府)、group(集團)
(3)複合名詞(Compound Nouns):兩個或兩個以上名詞連在一起構成的名詞。如passerby(過路人)、brother-in-law(內兄)
(4)物質名詞(Material Nouns):表示物質或不具備確定形狀和大小的個體的物質。如 fire(火)、steel(鋼)、air (空氣)、water(水)、milk(牛奶)
(5)抽象名詞(Abstract Nouns):表示動作,狀態,品質或其他抽象概念。如 labor( 勞動)、health(健康)、life (生活)、friendship(友情)、patience(耐力)
按是否可數分類
名詞又可分為 可數名詞(Countable Nouns)和 不可數名詞(Uncountable Nouns)
1. 不可數名詞
不可數名詞是指不能以數目來計算,不可以分成個體的概念、狀態、品質、感情或表示物質材料的東西;它一般沒有複數形式,只有單數形式,它的前面不能用不定冠詞a / an。抽象名詞,物質名詞和專有名詞一般是不可數名詞。如 milk(牛奶),bread(麵包),coffee(咖啡)等。
2. 可數名詞
可數名詞是指能以數目來計算,可以分成個體的人或東西,因此它有複數形式。如cup(杯子),cat(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