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義疏

公羊義疏

公羊義疏,清陳立(1809-1869)撰。立少從凌曙、劉文淇受公羊學、許慎說文解字》、鄭玄《禮》學。

目錄

正文


〖公羊義疏〗七十六卷。
清陳立(1809-1869)撰。立少從凌曙、劉文淇受公羊學、許慎《說文解字》、鄭玄《禮》學。於公羊之學用力尤深,鉤稽貫串,撰成《公羊義疏》。深明家法亦不過為穿鑿,例如傳隱公元年:“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注云:“文王周始受命之王陳受命之正月,故假以為法,不言溢者,法其生,不法其死。”《義疏》謂周道死溢,《春秋》法文王生時政教,以為後王法。於法其生,不法其死。不從為之辭。僖公十年秋大雪,注云:“城緣陵煩擾之應”。《義疏》但云與上年秋大雩所應同,不質言諸。侯城緣陵在十四年。而“先一年致旱之無理”。又宣王十六年成周宣謝災,注云:“因天災中興之樂器,示不復興周,故系宣謝於成周,使若國文黜而新之,從為王者后,記周也。”臧琳謂公羊言新周,核之董說則以天意,以樂器空存無補實政,故災之而望周之從新,聖人書之所以承天意也。《義疏》乃謂臧氏非今文家,不足責。孔氏於三世已多違舊義,而於三統之義又全更滅,陳氏率此以解公之義,未免失於討榷,與瞽者相類、以不狂為狂。此外,前儒註疏尚有前後自相違異者。《義疏》亦不明言其非,墨守成規而不加匡正。此亦其所失之處。南菁書院刊刻是書時,則陳氏之子汝恭校字。
有《皇清經解續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