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行銷

整合行銷

英文名稱Integrated Marketing傳統行銷手段,即通過四大媒體(電視、報刊、雜誌、廣播)廣告宣傳產品,已不能滿足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整合營銷就是要運用多媒體組合,偏重多點廣告訴求、注重各個不同種族、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消費者需求,全方位、立體化的行銷方式。

整合行銷傳播


我們認為,整合行銷傳播在於企劃以及傳播一致性的訊息傳遞能力。此外,有些對整合行銷傳播曾深入加以研究的學者,更將整合行銷傳播的定義擴大,並做了些許不同的表示。如,西北大學麥迪爾學院教授丹。舒茲(Don Schultz)、史丹利。譚納鮑姆(Stanley Tannenbaum),以及北卡羅萊納大學(North CarolinaUniversity)教授羅伯。勞特伯恩(Robert Lauterborn) ,在他們一九九三年出版的書中,便將整合行銷傳播視為一種能夠整體結合廣告、公共關係、促銷、採購,以及員工溝通等等的新方法。
整合行銷傳播重新以消費者的角度來檢視傳播手法,就好比是在許多紛雜的資源當中,找到一股清晰可見的資訊流一般。根據舒爾茲等學者的觀察,以往大部分的專業傳播人員,總是認為消費者不懂得區別不同的傳播工作,把它們都當成是廣告或公關。其實整合行銷傳播主要是在討論消費者如何基於他們所看見、所聽見,以及所感受到的,來決定是否要購買一項產品或使用一項服務,而絕非只是因為產品或服務本身如何,便做出購買決定。在這些學者的定義中,認為整合行銷傳播非常重視投資報酬性,而不只是消耗預算而已。
整合行銷傳播的目標,是希望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傳播對象的行為。對於消費者及潛在消費者透過產品與服務等方式所接觸到的各種品牌或是公司資源,整合行銷傳播都視其為可以傳遞傳播訊息的潛在管道,並將進一步運用消費者或潛在消費者可以接納的所有傳播形式。簡而言之,整個整合行銷傳播的流程,始於消費者及潛在消費者,並據以反向操作,來決定或選擇說服性傳播計畫應朝何種形式或方法發展。
一九八九年底,美國廣告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Four A's)成立了一個委員會,來統合整合行銷傳播的定義。同時,廣告協會也希望能在客戶這一端,試驗這個定義的可行性。依照廣告協會的定義,整合行銷傳播是“一種行銷溝通企劃的概念,並十分強調透過此一通盤性企劃所帶來的附加價值。這種通盤性企劃可用來評估各種傳播方式----例如廣告、直效行銷、促銷,以及公共關係----的策略性角色,並完整結合這些方式,以提供傳播的清晰性與一致性,並提高行銷計畫的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