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

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

《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是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籍。本書收入從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至1997年9月十五大前夕的重要文獻共212篇,包括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發出的文件、法律、條例93篇,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報告、講話119篇。這些重要文獻記載了從十四大至十五大期間,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從實際出發,為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全面進步而制定的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反映了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貫徹落實十四大精神,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業績。主要內容包括確立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全黨,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目標和總體框架,提出加強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目標和任務,確定和繼續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定並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本書還記載了全國各族人民沉痛悼念鄧小平和香港回歸祖國等重大事件的歷史過程。

內容簡介


《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收入從1994年9月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到1996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這段時間的重要文獻,共79篇,包括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發出的文件、法律、條例29篇,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文章、報告、講話50篇。全書有28篇重要文獻是第一次公開發表。中央領導人的文稿均經本人審定。
《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冊,反映了這段時間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全國各族人民繼續堅決貫徹落實十四大所作出的各項重大決策,全面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業績;記載了繼續完善和加強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體系、提出加強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目標和任務、確定和繼續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定並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二○一○年遠景目標綱要等光輝歷程。這部重要文獻集的出版,可以幫助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學習和領會十五大精神。

目錄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幾個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四豈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八日通過)
黨的建設的目標和任務(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加強新形勢下的軍隊管理工作(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日)
今後十五年我國社會發展的指導原則和工作重點(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日)
國務院關於在若干城市試行國有企業破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高到新水平(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在全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節選)(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日)
現代企業制度改革試點的幾個問題(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四日)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通知(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五日)
繼續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確保明年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抓緊培養選拔德才兼備的領導幹部,把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成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的堅強領導集體(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時一步加強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信紙的學習、研究和宣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必須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全軍各項建設的首位(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在慶祝經濟技術開發區舉辦十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關於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的通知(一九九五年一月七日)
國務院批轉《中國計劃生育工作綱要(一九九五——二○○○年)》的通知(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全社會都要關心和支持基礎教育(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一九九五年反腐敗工作的任務(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日)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提高幹部和黨員隊伍素質(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
中共中央關於印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通知(一九九五年二月九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
政府工作報告(一九九五年三月五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一九九五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
在聯合國社會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上的講話(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一日)
在全國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閉幕會上的講話(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四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八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八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在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的講話(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八日)
國務院批轉農業部《關於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係的意見》的通知(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部《關於實施再就業工程的報告》的通知(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六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的通知(一九九五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