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善恆

胡善恆

胡善恆(1897—1964),字鐵崖,湖南常德人。民國2年(1913),隨兄去上海,就讀於南洋公學(上海交通大學前身),畢業后赴日本留學,入慶應大學學習財政。因從事愛國學生運動,被日本政府驅逐回國。民國37年(1948)出任廣東省財政廳長。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1964年去世,終年66歲。

基本簡介


民國2年(1913),隨兄去上海,就讀於南洋公學(上海交通大學前身),畢業后赴日本留學,入慶應大學學習財政。因從事愛國學生運動,被日本政府驅逐回國。
后考入北京大學經濟系,民國12年(1923)畢業。不久又再度出洋,赴英國倫敦大學研究生院專攻財政學,成為英國著名教授拉斯基的學生。
民國16年(1927)學成歸國,先後擔任北京大學、南京中央大學、中央政治大學教授十餘年。著有《賦稅論》、《公債論》、《財政行政論》等數百萬字的巨著,被商務印書館列為“大學叢書”。
抗日戰爭爆發后,他隨學校遷居重慶。民國28年(1939),以教授身份參政,出任湖南省財政廳長。
民國30年(1941),省政府主席薛岳要發行金融公債3000萬元,胡善恆認為湖南地處抗日前線,屢遭戰禍,民不聊生,不應再給老百姓增加負擔,因而反對此舉,后出走重慶,以示抗爭,發行公債之事不了了之。
民國31年(1942)任行政院會計長。到職后,嚴格控制支出,剔除浮支甚巨,對支撐戰時入不敷出的財政起了重要作用。
抗日戰爭勝利后,隨國民政府複員南京。
民國37年(1948)初,應宋子文之邀,出任廣東省財政廳長。不久南京政府遷往廣州,宋子文離任,他也同時去職。
1949年2月,攜眷返湘,留居長沙。被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潛聘為顧問。同年8月,隨程潛通電起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南區財經委員會委員。
1953年大學院系調整時,調任中南財經學院、湖北大學教授。
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
1964年去世,終年6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