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舟

曾任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院長

葉徠舟,男,畢業於浙江大學,研究生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XX-1986年河海大學水利工程學士
XX-XX浙江大學經濟學碩士
XX-XX浙江大學經濟學博士

工作經歷

曾任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主持學院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處。
2006年任浙江水利水電學校、浙江省水利水電幹部學校、浙江水電技工學校校長,浙江水利水電學校黨委副書記,被免去其浙江省水電開發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2007年10月任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院長,中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委員會委員、副書記。
徠2013年1月任中共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委員會委員、副書記,被免去其中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委員會副書記、委員職務;同時出任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校長,免去其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2013年9月任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院長,免去其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校長職務。
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4日省委、省政府決定:免去葉舟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委員職務。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2009年2月以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院長葉舟博士為首、劉進寶博士(在讀)等參與的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研究團隊承擔了水利部重大專項課題《水能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課題核心部分的研究工作——生態補償制度政策的研究。
近年來,葉舟博士在水能資源開發管理方面進行了深入研究,在國內率先提出了水能資源的有償使用(資源補償)、相關利益主體損益的補償(經濟補償)、區域生態水的調度補償(生態補償)等“三大補償”機制,並在浙江省水能資源開發的實踐中取得了巨大成功。

獲得榮譽


時間獎項全稱獲獎作品
2008年9月書畫組二等獎《西泠印社碑記局部》《李白黃鶴樓》
2012年5月校長風采獎《清平樂·六盤山》
2014年12月“大禹水利科學技術獎”二等獎《水能資源有償使用及資源、經濟、生態三大補償機制研究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