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於寺鎮他本改村委會原主任

徠李志,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於寺鎮他本改村委會原主任,因李志違反項目扶貧政策,未將扶貧資金專款專項用於扶貧養羊項目被撤職。

人物履歷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於寺鎮他本改村黨支部書記初崇全、村委會原主任李志履行扶貧資金精準使用職責不力問題。2徠012年,財政部門下撥他本改村扶貧款30萬元,用於該村整村推進扶貧養羊項目,初崇全、李志違反項目扶貧政策,未將扶貧資金專款專項用於扶貧養羊項目,11.44萬元違規挪用於村集體公共開支等,18.56萬元長期閑置至今,扶貧資金未發揮正常效益。於寺鎮政府原副鎮長白雪潔作為分管扶貧工作副鎮長,對扶貧資金違規挪用和長期閑置監管不力,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3月,白雪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初崇全、李志分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