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明

重慶黑老大

王東明,重慶“涉黑”案老大。2011年5月5日,一審宣判,黑老大獲死刑。

簡介


王東明,重慶“涉黑”案老大。2011年5月5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東明等5人“涉黑”案件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行賄罪、聚眾鬥毆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八項罪名對被告人王東明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一千萬元。

犯罪


1996年5月,被告人王東明的胞兄王天倫(已判刑)與他人合夥成立重慶永紅食品有限公司,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為保證永紅公司有足夠的豬源,王東明根據王天倫安排負責在合川區等地收購生豬。王東明先後招募了張應、楊玉華(均已判刑)等人,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實現了對合川部分區域生豬收購市場的壟斷。
2003年7月,以王天倫為法定代表人、王東明等為股東的重慶今普食品有限公司成立。王天倫及王東明為達到壟斷目的,安排王天平和王天秀(均已判刑)等人巡查高新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八個農貿市場的豬肉銷售情況,對沒有在今普公司進肉銷售的豬肉經營戶採取毆打、威脅等手段,強迫其銷售今普公司的豬肉。王天倫及王東明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永紅公司”、“今普公司”為依託,以王天倫、王東明為組織領導者,以王天平、李滄海(均已判刑)等為積極參加者,以王洪偉、彭剛(均已判刑)等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王天倫及王東明還向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原政委馮平、合川區公安局刑警支隊原支隊長黃崇軍、合川區公安局刑警大隊大要案偵查中隊原中隊長楊長彬行賄共計82萬元人民幣,以尋求非法保護,幫助該犯罪組織和組織成員逃避法律的打擊。
該犯罪組織通過長達10餘年的的違法犯罪活動,聚斂錢財過億,給市場生豬收購、豬肉銷售經營戶及群眾造成巨大的心理強制。王天倫及王東明安排、指使、組織策劃或親自實施強迫交易、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數十起,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的嚴重後果。一些被害人由於畏懼王天倫及王東明犯罪組織,受傷后不敢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被迫退出生豬收購市場和豬肉銷售市場。為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王天倫及王東明明知今普公司的屠宰場對生豬進行注水,仍將“注水豬肉”強行在其非法控制的農貿市場內進行銷售,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一定地區形成了重大影響和對生豬收購、豬肉銷售行業的非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