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縣誌
鳳縣誌
新編《鳳縣誌》起步於1981年7月,時縣成立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政協內設縣誌編寫組,人員由熟悉民國時期情況的長者組成,在辦公條件十分簡陋的環境下,辛勤努力,先後搜集民國史料10餘萬字,拉開了修志的序幕。陝西省第一次地方志工作會議后,於1984年8月正式設立鳳縣地方志辦公室,改隸縣政府領導,縣誌的編纂工作步入正軌。1991年完成初稿,1992年4月通過寶雞市地方志指導小組複審,1993年5月通過陝西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終審,1994年10月由陝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岐山彩色印刷廠承印,印數3000冊。
《鳳縣誌》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以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為準繩,堅持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融思想性、科學性、資料性於一體,政治觀點鮮明正確。在編纂過程中,全體修志人員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廣采博征,以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對資料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科學地予以排比,既記述了鳳縣悠久的歷史和前輩艱苦奮鬥的業績,又記述了曲折的歷史進程和寶貴的經驗教訓,反映了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不失為一部縱涵古今,橫容多科,催人奮進的地方文獻。
《鳳縣誌》體例完備,篇目結構合理。各卷記述上限凡有資料可以追溯的,都以所志事物的發端為始,下限一般斷止1989年底,部分專志為適應某一歷史事件的完整性(如“七五計劃”為1986—1990年),亦有斷限至1990年底者。全志採用傳統的志、記、圖、表、傳、錄六種體裁,宜用文字表達的,則用志、記、傳、錄,宜用圖表說明的,則繪圖製表,做到了圖文並茂。全志由概述、大事記、專志、人物傳記及附錄組成。概述綜述縣情,統攝全書;大事記縱貫古今,以編年體與記事本末體相結合,記述本縣從古迄今的大事、要事;專業志採取卷、章、節三級結構,節中分目,橫排門類,縱寫歷史。全志共分大事記、行政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土地管理、自然災害、農業、名優特產、林業、水利水保、工業、交通郵電、城鄉建設、商業、財政稅務、金融保險、經濟綜合管理、黨派群團、政權、公安司法、民政勞動人事、科學技術、教育、衛生體育、文化、文物、藝文、軍事、風俗、宗教、方言、“四清”運動和文化大革命紀略、人物32卷、133章、430節。志前收輯彩色、黑白照片77幀,志末附錄重要文獻資料20篇。全志共104.4萬字。
《鳳縣誌》按照“詳今略古,立足當代”的原則,重點記述了建國后鳳縣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同舟共濟,艱苦創業,改造山河,建設山區的精神風貌和偉大業績。尤其單設了林業卷、名優特產卷,突出了鳳縣山區豐茂的自然資源和開發前景。在交通郵電卷又詳細記述了“秦蜀咽喉,漢北鎖鑰”的古代道路,特別是貫通全境的故道、連雲、褒斜三條棧道。
《鳳縣誌》是融匯了多方面智慧的結晶,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指導下,克服重重困難,各部門通力協作,編輯部及縣誌辦工作人員辛勤筆耕,歷經十三載寒暑,三改篇目,四易其稿,終於付梓問世。編纂過程中得到省、市地方志工作部門的熱情關懷與精心指導。曾在鳳縣工作過的老同志為編纂縣誌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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