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發展戰略
體育發展戰略
體育發展戰略是指根據體育發展規律,結合體育內部外部和國際國內等發展的主客觀條件,對未來一個時期內發展的指導思想、方針、任務和布局等進行的全局性和高層次的謀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社會各領域開始重視戰略研究的重要意義,興起了發展戰略研究。1985年,中國體育發展戰略研究會成立以後,體育學術界逐漸展開了體育發展戰略的研究。學術界對體育發展戰略在認識基本上是一致的,認為體育發展戰略是具有全局性、長遠的、宏觀的整體謀划。
在官方的體育文件中,常見的綱領性核心辭彙有路線、方針、政策等。若細分,路線、方針體現的是發展戰略,而政策更類似於戰略措施。建國之初,提出的“普及和提高相結合”的方針,20世紀60年代以後提出的“縮短戰線,保證重點”方針,20世紀80年以後提出的“競技體育優先發展,帶動體育事業全面發展”方針,都有著闡述完整、邏輯嚴密、具有權威性和全局性的戰略思想和內容。此外,像1958年發布的《體育運動十年規劃》、1978年出台的《全國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綱要(草案)》,就其文本邏輯完整性和內容而言,都已到達了那個歷史時期體育發展的戰略高度。而在2014年10月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指出,將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可以看做是體育發展戰略的最新表述。
(1)從國家層面來講,體育發展戰略的決策屬於執行性決策,也就是體育發展戰略是否發生調整受國家總體戰略方針、政策的影響很大。
(2)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體育行政部門領導人對於體育發展戰略的形成有重要的影響。例如,20世紀50年代形成的“普及和提高相結合”戰略就與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關於“普及”與“提高”關係的闡述密切相關。
(3)體育發展戰略的政策宣示與戰略實踐存在不一致性。從理論上講,政策文本反映的真實意圖、公開的宣示和採取的實際行動應該是一致的,但實際上並不非總是如此,這可能與體育發展過程中面臨的不確定性問題有關。
(4)新中國體育發展戰略的形成屬於非程序化決策,也就是決策行為往往是在不確定性的條件下,為了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問題,而進行戰略方針和措施的調整,因此,體育發展戰略的形成往往表現為一種動態變化的實踐過程。
影響體育發展戰略改變的因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國家政策方針的調整,二是體育發展任務的改變,三是體育決策層的認知。國家政策方針的調整和體育發展任務的改變對原有體育發展戰略提出了改變的要求,但是原有戰略是否發生變化,發生何種變化主要取決於體育決策層的認知。
趕超發展的戰略思想是導致新中國體育發展重心始終傾斜在競技體育的潛在思想動因。這一思想在具體體育實踐中表現為片面追求體育發展的速度和效率,忽視了長遠和可持續發展,由此也導致了體育發展中一系列不協調、不公平問題的出現。
縱觀新中國體育發展戰略的演變過程,不同階段的體育發展戰略基本上是與當時的國情和體育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並在實踐中產生了良好的效果,積累了寶貴的經驗。但是由於趕超思想的潛在作用,也產生了諸多影響體育可持續發展的弊端。因此,在未來發展過程中,要調整趕超發展的戰略思想,站在戰略的高度對體育發展進行科學判斷和統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