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結算方式

信用證結算方式

目錄

正文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國際結算的一種主要方式。在我國,只有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外貿企業和對外經濟合作企業可採用這種方式。信用證是進口方銀行應進口方要求,向出口方(受益人)開立、以受益人按規定提供單據和匯票為前提的,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承諾,簡言之,信用證是有條件的銀行付款憑證。在我國,出口企業的開證行是中國銀行,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出口方)收到信用證后,即備貨裝運出口。簽發匯票,連同信用證。送交出口方銀行。根據議付單據及退還的信用證等有關憑證編製收款憑證;付款單位(進口方)在接到開證行的備款贖單通知時,根據付款贖回的有關單據編製付款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