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論
分別論
分別論是南傳七論之一。簡稱毗崩伽(分別)。系整理教法中重要的法數、學處,而以問答方式敘述的論書。在南傳七論中,位列第二,次於《法集論》,但不論就論藏的發達史或本質意義而言,本論都具有列居第一位的重要性。在北傳說一切有部諸論中,最類似本論的是《法蘊足論》。
《分別論》全書由十八分別(品)組成,前十五品的每品各分經分別、論分別、問難三部分解說,后三品的每品各分本母和廣釋二部分解說。所論述的要點系依教理行果的次序,內容則以三學為基準。
(1)蘊分別︰解說色等五蘊。
(2)處分別︰解說十二處。
(3)界分別︰經分別部分,解說地水火風空識、樂苦喜憂舍無明、欲嗔害出離不嗔不害等各六界。論分別部分,解說眼等十八界。
(4)諦分別︰解說四諦。
(5)根分別︰列舉並說明二十二根(缺經分別)。
(6)緣相分別︰經分別解說十二緣起,論分別解說二十四種緣起(缺問難)。
(7)念處分別︰解說身、受、心、法四念處。
(8)正勤分別︰解說四正勤。
(9)神足分別︰解說四神足。
(10)覺支分別︰解說七覺支。
(11)道分別︰解說八正道。
(12)定分別︰解說四禪、四無色定。
(13)無量分別︰解說慈、悲、喜、舍四無量。
(14)學處分別︰解說離殺生、離不與取等五學處(缺經分別)。
(15)無礙解分別︰解說義、法、詞、辯四無礙解。
(16)智分別︰本母部分列舉由一種智至十種智的各家說法,廣釋部分逐一詳解各說。
(17)小事分別︰專論煩惱。
(18)法心分別︰綜合論述諸門。
本書原典已由戴維斯夫人(Mrs. RhysDavids)校訂出版(P. T. S.,1904)。另有佐藤密雄的日譯本,收在日譯《南傳大藏經》卷四十六、四十七。註釋本有覺音《除痴迷論》(Sammoha-vinodani^),已由佛授(A. P.Buddhadatta)校訂出版(P. T. S.,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