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危機管理
政府危機管理
政府危機管理是政府以突發性危機事件為目標指向,對突發性危機事件及其關聯事物的管理活動,目的是通過提高政府危機發生前的預見能力、危機發生時的反應能力與控制能力、危機發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時、有效處理危機,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政府作為公共事務的管理者,有義務承擔控制由突發事件引起的連鎖反應的責任,另一個方面在社會原有秩序遭到破壞,社會處於失衡與混亂狀態之時,也只有政府才有具備危機管理的合法性與能力。
危機爆發后,是否政府的管理處於一種無限狀態,卻是一個需要在理論上深入探討的問題,因為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只要政府的權力不受限制,權力作用的結果都可能走向它的反面,導致權力本身成為社會的致害因素。基於此,當政府在危機管理中處於無限狀態,就等於賦予了政府無限的權力,這種無限權力同樣會在危機處理中帶來新的問題。所以,政府應對危機的管理應該是適度的。
自從上世紀90 代以來,戰爭危機、外交危機、金融危機、宗教危機、社會危機等各種類型的危機如滔滔巨浪,撲面而來。危機不僅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帶來威脅,而且對政府的管理體制和管理能力提出挑戰。危機凸現政府加強危機管理的必要性,尤其是處於轉型期的中國社會,已進入危機頻發期,對危機管理重要性的認識更有待於提高。
l、提高政府危機防禦和保持能力的必需。當代危機衝突理論認為,沒有一個社會系統是整合得十分完美的,包括群體性突發事件在內的社會系統中的衝突是普遍存在的,它隨時存在,隨時發生。因此將危機管理理念融人政府管理過程,制訂有效的危機管理戰略,不僅可以提高政府阻止危機發生、發展和降低危機不良影響的防禦能力,避免危機給社會帶來的巨大經濟損失和政治危害,而且可以使基於危機意識的政府在今天瞬息萬變的社會中持續有效地維持政府在公眾中的公信力和影響。
2、提升政府處理危機事件能力的必需。危機管理包容了政府在順境、逆境中以及發展過程各階段的管理內容,包容了一整套預防、察覺和化解危機事件的管理機制,是一種具有較強操作性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危機事件處理是任何一國政府不可避免而需要正視的,歷史和現實已經證明政府危機處理能力直接體現政府管理水平,影響到國家政治經濟的發展,關係到政府的形象。美國“9·11’恐怖事件發生后,由於美國政府有一整套有效的政府危機管理應急機制以及較強的危機處理能力、控制能力,危機事件能在較短的時間得到平息,社會秩序也得以恢復,也提高了美國政府在社會公眾乃至於在國際上的形象和影響力。
3、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和國家政權的生死存亡。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在經濟全球化、信息網路化的今天,任何組織生存危脅越來越大,遇到的危機越來越多,政府也不例外。如果各級政府部門、企業、個人缺乏危機意識,僅僅看到“出事了”,而不從政權和社會穩定的高度關注危機管理,不從國家安全的高度看問題,不能將其扼殺要萌芽之中,而最終會釀成嚴重後果。我國的政治經濟改革已進入攻堅戰,在這樣的變革過程中,社會結構的分化導致權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轉移,醞釀著許多不穩定的因素,存在形成不同危機的可能,但我們的危機意識比較薄弱,還沒有從社會穩定和國家政權生死存亡的高度關注危機,缺乏能夠預防、察覺、化解危機事件的內在機制,這就需要我們從理論上對我國現階段社會矛盾、衝突、成因、影響、預防、控制、消除等方面進行探索和研究,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危機應對機制,解決這一關係到中國社會的長治久安和國家政權生存與發展的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