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核力量
國家核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
戰略核力量是指裝備戰略核武器的部隊,是有核武器國家軍事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包括陸基戰略導彈部隊、戰略導彈潛艇部隊、戰略轟炸航空兵部隊。有的國家把反彈道導彈部隊等也列入戰略核力量。由於戰略核力量具有大規模殺傷破壞能力和威懾能力,因此其使用直接關係國家政治和軍事鬥爭的全局,對戰爭和世界和平與安全有極大影響,使用權通常由國家最高當局嚴格掌握。至21世紀初,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和中國均擁有戰略核力量,其中以美、俄兩國的戰略核力量規模最大。
戰略核力量
蘇聯1949年試驗成功原子彈,1953年試驗成功氫彈,1960年實現了導彈和氫彈的結合,組建了戰略火箭軍;1955年組建轟炸機部隊,試驗成功潛地彈道導彈,翌年戰略導彈核潛艇裝備服役;1964年組建反彈道導彈導彈部隊。80年代後期,蘇聯戰略進攻核力量總兵力約41萬人,戰略核武器運載工具約2500件,戰略核彈頭約1.1萬枚,爆炸當量56.3億噸。美蘇兩國擁有的戰略核武器佔全世界總數的95%以上。英國側重發展潛射核武器,20世紀60年代初購買美國的“北極星”潛艇和A3潛地導彈,在自己製造集束式彈頭的基礎上,不斷更新改進,截至20世紀80年代後期,戰略核力量總兵力約2300人,戰略核武器運載工具約50件,戰略核彈頭約50枚。
法國自1960年開始發展戰略核力量,先後組建了戰略轟炸機部隊、陸基中程導彈部隊和核潛艇部隊。80年代後期,戰略核力量總兵力約2萬人,戰略核武器運載工具約150件,戰略核彈頭約230枚。
中國為打破帝國主義、霸權主義的核壟斷和核訛詐,自力更生地發展了自己的戰略核力量。1964年成功地爆炸了原子彈,1966年建立了地地戰略導彈部隊,1967年研製成功氫彈,實現了導彈和氫彈的結合;1970年核潛艇建成下水,1974年服役,1982年潛艇水下發射運載火箭成功,戰略導彈潛艇部隊進入作戰使用。中國地地戰略導彈部隊和戰略導彈潛艇部隊均陸續裝備了不同類型的戰略導彈核武器,並不斷發展完善,成為一支執行積極防禦戰略方針、具有一定核反擊作戰能力的戰略核力量。
20世紀90年代,有的國家加緊發展尖端軍事技術,改進現有武器系統,研製高技術的太空武器和第三代核武器。戰略核力量將朝縮小規模,攻防兼備和增強作戰能力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