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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新生
濟南市天橋區政府原一級巡視員
趙新生,男,漢族,1960年12月出生,山東濟南人,大專學歷,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2年2月消息,濟南市天橋區政府原一級巡視員趙新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1976年12月至2003年3月,歷任濟南黃河修防處辦事員,天橋區北園鎮勞工辦公室幹事、城建辦公室主任、副鎮長、鎮長,天橋區北村街道委員會書記,天橋區農委主任、水務局局長、農業經濟發展局局長等職務;
2003年3月,任天橋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
2006年12月,任天橋區委常委、副區長、區政府黨組副書記;
2009年7月,任濟南化工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天橋區政府黨組成員;
2010年9月,任濟南化工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天橋區政府黨組成員兼北展區綜合開發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3年12月,任濟南新材料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天橋區政府黨組成員兼北展區綜合開發管理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9年12月,任天橋區政府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
2020年6月,任天橋區政府一級巡視員;
2021年1月,退休。
2021年10月,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原一級巡視員趙新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濟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2月消息,經濟南市委批准,濟南市紀委監委對濟南市天橋區政府原一級巡視員趙新生(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新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違反廉潔紀律,搞錢色交易;違反群眾紀律,向他人徵收、徵用財物,侵害群眾利益;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趙新生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新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天橋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