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衛生局

大連市衛生局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連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 [2009] 45號),設立大連市衛生局,正局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衛生局黨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依法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划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依法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划給市衛生局。
(四)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五)加強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職責。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組織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重大信息並統一向社會發布。
(三)組織實施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制定婦幼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制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指導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制定農村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基本藥物制度工作。
(五)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負責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六)組織實施醫務人員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管理醫務人員資格認證和醫療衛生機構從業許可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采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七)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組織制定中醫、中醫中藥結合、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療的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發展、創新,促進和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九)組織、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市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制定全市重點醫藥衛生科學研究和學科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和應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三)監督實施中醫醫療、保健、中藥、護理等人員的技術職稱評定標準和醫療、保健、護理等人員執業資格標準;指導中醫醫療、科研、教學機構的改革;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指導,研究和指導民族醫療醫藥工作;指導中醫藥教育和科學研究。
(十四)組織落實醫學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與衛生援外工作。
(十五)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負責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機關黨委)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重大事項督導、催辦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審核、把關以及全市衛生綜合性會議文件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工作。
法制與衛生監督處
擬定全市衛生保護政策;負責制定涉及衛生的其他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執法檢查工作。
規劃財務處
組織編製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審核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定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長期計劃、城市總體規劃、行業發展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承辦市補助的全市環境保護系統項目補助資金使用計劃及審核工作;負責環境保護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參與編製全市可持續發展綱要;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組織、謀划、爭取和建設資金的籌措,做好項目的協調調度工作,監督檢查項目建設情況;負責全市環保系統排污費使用的
管理、監督和檢查工作。
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處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開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監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負責全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負責公布食品安全信息;負責擬定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承擔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婦幼保健處
擬訂全市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相關的政策措施;制定並實施有關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改革和發展規劃;依法對婦幼保健工作進行全行業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資格准入及適宜技術推廣;負責全市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信息管理工作。
基層衛生處
制訂社區衛生、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城鄉基層衛生網路;組織實施基層的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兩個綱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醫政處
指導全省醫療機構改革,擬訂全省醫療機構的設置規劃、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護理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采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中外合資醫療機構和境外醫師來粵行醫的管理;負責醫療事故處理、醫療廣告審查和幹部保健工作。
中醫處
貫徹黨的中醫藥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中醫、中藥、中西結合、民族醫工作的有關政策、規章及中醫藥事業的發展規劃;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執行中醫醫療、護理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指導和管理各級各類中醫機構;監督、管理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指導和管理各級各類中醫醫療保健機構的在職培訓、繼續教育和中等中醫藥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工作;負責中醫藥重大科研課題的攻關、中醫適宜診療技術研究與整理及成果推廣工作;組織實施中醫醫療、保健、中藥、中醫護理、中西醫結合等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協調和指導中醫醫療、科研和教育機構改革
疾病控制處
擬訂全市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免疫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的信息報告和管理工作;承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防止和控制疫情的蔓延。
科技處
擬訂全市醫學科技、衛生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重大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的普及應用工作;實施衛生人才培養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承擔開展政府醫療衛生對外交流與合作、項目援助及智力引進工作。
幹部保健處
擬訂全市保健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市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衛生應急辦公室又稱為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建和完善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我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組織協調全市“120”急救調度指揮、重大生產安全、突發性疾病的救治和意外災害事故的醫療救援工作;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有關工作。
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市愛國衛生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愛國衛生活動;負責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組織工作以及城市衛生經常性管理和常規性檢查;制定全市“除四害”工作規劃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規劃並指導實施。
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環保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等相關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老幹部服務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置監察室(與紀委合署辦公)。
人才招聘
2014年大連市衛生局招聘152人公告
為滿足大連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優化大連市衛生人才結構,根據遼寧省有關政策規定,借鑒部分省、市成功經驗及做法,結合大連市醫療衛生工作實際,大連市衛生局組織局直屬醫療衛生機構自主招聘醫療衛生專業高層次優秀應屆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組織15家醫療衛生機構提供100個專業技術崗位,計劃招聘152人,所有崗位均為事業編製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取得下列院校醫療衛生專業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的高層次優秀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市農委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市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市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市衛生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對市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及主要職責提出調整意見,報市政府批准。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管理。市安監局負責作業場所(煤礦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和市安監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四)市衛生局所屬市衛生監督所不再承擔餐飲行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職能,其承擔相應職能的29名人員編製和執法人員划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抓緊做好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工作。
(五)市衛生局根據本規定,提出各內設機構的職責、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配置方案及工勤編製數額,報市編委辦批准。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廣場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