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預算,是指在本預算已經批准且付諸實施的情況下,由於某種原因需要增減正式預算的收支而需編製的一種修正性預算。
追加預算是獲得預算彈性的一種方法,按照這種方法,半年或一年預算的首要目的是,提出公司的計劃綱要,協調各部門的計劃並確定各部門的目標。這是一種基本的或最低限度的預算。然後按企業每月
營業額的預測編製月度追加預算。如果說
短期計劃在一定程度上證明是正確的話,那麼這種追加預算就授權每個主管可以安排超出基本預算的產量和經費。月度追加預算避免了在典型變動預算中所必不可少的某些繁瑣的計算。但是,這種預算方法通常無法迫使主管人員對所有的成本進行全面分析以及使成本與產量聯繫起來的優點。
根據「
預演演算法」規定,政府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請求提出追加支出預算︰一、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二、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三、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四、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軍公教人員加薪的財源政府不會用舉債方式為之,反對者認為這種說法並不符合預演演算法所規定的精神,甚至有混淆視聽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