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也是明確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範圍和標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是指可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與醫療技術非直接相關的病房條件、就診環境等輔助性服務設施費用的支付標準。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的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不符合上述目錄和標準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可見,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工傷保險制度運行過程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主要基於以下3方面的考慮:一是為了界定工傷保險待遇範圍,保證工傷職工能得到目前條件下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適宜的治療技術和醫療服務;二是為了控制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使有限的工傷保險基金髮揮最大的效用;三是為了強化醫療服務管理。這是從醫療保險管理中汲取的有益經驗,也是國際上工傷保險的通常做法。有了這些目錄和標準,就可以合理控制醫療費用的支出,遏制浪費,從而有效地保障大多數工傷職工的醫療和康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