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發生分類

土壤發生分類

土壤發生分類是在承認“土壤成土條件-成土過程-土壤屬性”三者相互聯繫、相互統一的前提下進行土壤分類的。由於缺乏嚴格的定量分類標準,該分類系統在進行土壤分類時常以土壤的中心概念和土壤成土條件作為分類依據,所以它是一個定性分類。

分類原則


發生學原則

土壤是客觀存在的歷史自然體。土壤分類必須貫徹發生學原則,即必須堅持成土因素、成土過程和土壤屬性相結合作為土壤發生學分類的基礎依據,但應以土壤屬性為基礎,因為土壤屬性是成土條件和成土過程的綜合反映,周遊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體現土壤分類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統一性原則

在土壤分類中,必須將耕作土壤和自然土壤作為統一的整體進行土壤類型的劃分,具體分析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對土壤的影響,力求揭示自然土壤與耕作土壤的發生上的聯繫及演替規律。

土壤分類級別


我國現行的根據土壤發生分類的土壤分類系統,是在1992年匯總第二次全國土壤普查成果編撰《中國土壤》時而擬定的《中國土壤分類系統》。該系統從上至下共設土綱、亞綱、土類、亞類、土屬、土種和亞種等七級單元。

土綱

為最高級土壤分類級別,反映了土壤不同發育階段中,土壤物質移動累積所引起的重大屬性的差異,是土壤重大屬性和差異的概括。

亞綱

是在同一土綱中,根據土壤形成的水熱條件和岩性及鹽鹼的重大差異劃分。亞綱之間的差異在於熱量條件和水分條件。一般地帶性土綱可按此劃分,而初育土綱可按岩性劃分為土質初育土和石質初育亞綱。

土類

是高級分類的基本單元,是在一定的自然或人為條件下產生獨特的成土過程及與其相適應的土壤屬性的一群土壤。同一土類的土壤,成土條件、主導成土過程和主要土壤屬性相同。每一土類均要求具有一定的特徵土層或其組合;具有一定的生態條件和地理分佈區域;具有一定的成土過程和物質遷移的地球化學規律;具有一定的理化屬性和肥力特徵及改良利用方向。

亞類

是土類的續分,反應主導土壤形成過程以外其他附加的成土過程。一個個土類中有代表它典型特徵的典型亞類,即它是在定義土類的特定成土條件和主導成土過程作用下產生的;也有表示一個土類向另一個土類過渡的亞類,它是根據主導成土過程之外的附加成土過程來劃分的。

土屬

土屬為中級分類單元,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主要根據成土母質的成因、岩性及區域水分條件等地方性因素的差異進行劃分的。對於不同的土類或亞類,所選擇的土屬劃分具體的標準不一樣。

土種

是土壤基層分類的基本單元,它是處於一定的景觀部位,是具有相似土體構型的一群土壤。土種主要反映了土屬範圍內量的差異,而不是質的差別。可根據土層厚度、黏粒含量或碩石含量劃分土種,鹽土可以根據鹽分含量來劃分土種。

亞種

又稱為變種,它是土種的輔助分類單元,是根據土種範圍內由於耕層或表層性狀差異進行劃分。如根據表層耕性、質地、有機質含量和耕層厚度等進行劃分。亞種進過一定時間的耕作可以改變,但同一土種內各亞種剖面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