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教育局

恩平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恩平市委恩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恩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恩發〔2010〕5號)、市編委《關於印發恩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恩機編〔2010〕7號)精神,設立恩平市教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編製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研究,負責教育事業基礎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協調各鎮(街道辦)和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檢查學校執行國家規定和教學大綱計劃完成情況,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四)指導轄區範圍內的各類學校的德育、智育、體育、衛生、美育、國防教育、民主管理與監督、計劃生育、對外交流、勤工儉學、教育信息化、實驗室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
(五)組織和指導對轄區範圍內的各類學校開展教育科研、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等工作。
(六)負責教育系統的黨建、工會和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工作,規劃和管理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和教師隊伍,加強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
(七)負責學校(幼兒園)的基建投資、事業費預算分配和決算的審核。
(八)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市的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民辦學校的審批和管理。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檔案、外事、計生、接待、信訪、保密、會務、宣傳、信息、政務公開、教材教輔資料征訂發行及局機關後勤、安全保衛、生活福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教育系統黨務、黨建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反邪教宣傳教育、轉化和控制等工作;組織大學生開展社會實踐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的人事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機構編製、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和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管理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職工;負責局機關幹部及全市教育系統教師的考核、任免;統籌、規劃、指導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負責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教師的招聘和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信訪、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全局幹部普法宣傳、學習教育和考核工作。
(三)計財股(加掛“教育財務結算中心”、“勤工儉學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教育事業發展經費規劃和年度經費預算;負責全市學校財政撥款的具體分配;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管理;負責全市學校校舍和教工宿舍的基建及安全工作;負責協調組織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指導教育財務結算工作;負責學生助學管理工作。
(四)普教股。
擬訂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普通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管理工作;推動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鞏固和發展九年義務教育;指導普通中小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制及教學計劃等工作。負責學生學籍管理;負責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協調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統籌指導全市中小學、中職學校德育及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學校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隊伍建設、團隊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中職學校推進校園文化建設、法制教育(普法工作)、國防教育、學校體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中小學保健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家長學校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協調學校重大安全與穩定事件處置及有關專項整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
(五)招生考試辦公室(加掛“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牌子)。
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全國計算機、英語等級考試等工作。
(六)督導室(加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制定本市教育督導工作計劃及督導評估指導性文件和實施方案,履行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的職責;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指導學校和辦學單位按等級學校評估方案目標創建等級學校;承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各類成人教育,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辦學單位的成人教育教學工作;指導社區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負責擬訂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以及中職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與職業教育學校的工作;指導、組織中職學生技術登記考核、專業技能競賽及教研活動;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中職專業教師培訓;指導中職教師開展職前培訓;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小學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工作。
四、人員編製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股長(正副主任)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