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琰

傅琰

傅琰(?-487年),字季珪,北地靈州(今寧夏靈武)人。南朝大臣。自其先祖南下以後,世代僑居南方,祖孫四代都曾擔任過南朝的縣令,聲名皆著。傅琰歷任縣令、廣威將軍、尚書右丞、督軍、建威將軍、刺史等職。為人純孝,為官明察,處事果決,史載其辦案重視證據,人稱神明;父子治方俱有神跡,或雲家有秘傳不示人。永明五年,去世。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傅琰,字季珪,北地靈州人。傅琰容貌很美,儀錶堂堂,出仕為寧蠻參軍,本州主簿,遷寧蠻功曹。
宋永光元年,補任諸暨郡武康縣令,廣威將軍,授任為尚書左民郎,又為武康縣令,將軍銜照舊。又授任為吳興郡丞。
宋泰始六年,轉官為山陰縣令。山陰,是東方的大縣,作官很困難,傅僧祐在縣任職時便受人稱道,而傅琰則更加明察,以特別幹練而聞名於世。這一年受封為新亭侯。
元徽初年,轉任尚書右丞。遇到母親亡故,住在南岸守喪。鄰居家失火,火勢蔓延燒著了傅琰住的房屋,傅琰抱著母親的棺柩不動,幸虧鄰居爭相跑來救援,才得以保全性命。傅琰的大腿已被火焰燒傷了。服完喪,傅琰被拜官為邵陵王左軍咨議,江夏王錄事參軍。
齊太祖蕭道成輔佐宋朝政事期間,因為山陰縣案獄訴訟積累很多,又以傅琰為山陰縣令。
宋昇明二年,齊太祖提拔傅琰為假節,督益、寧二州軍事,建威將軍,益州刺史,宋寧太守。
南齊朝建元元年,進封號為寧朔將軍。
建元四年,徵召為驍騎將軍、黃門郎。
永明二年,轉任建威將軍、安陸王北中郎長史、改任寧朔將軍。
永明三年,又轉為廬陵王安西將軍府長史、南郡內史、行荊州事。
永明五年,去世。當傅琰的靈柩向西還都時,皇帝下詔書弔唁他。

軼事典故


有兩個老太婆,一個賣針,一個賣糖,為一團絲線爭執不下,來見傅琰請求判定,傅琰並不分辨核查,只是把絲團綁在柱子上用鞭子抽打,仔細觀察見有鐵屑,於是便責罰賣糖的老太婆。有兩位鄉村老人爭一隻雞,傅琰分別詢問他們“用什麼東西餵雞”,一人說“用粟”,一人說“用豆”,於是殺雞,在腸內得到粟,便責罰那個說用豆餵雞的村民。因此縣裡都稱讚他神明,沒人敢再去做偷盜之事。傅琰父子兩人都創造了奇績,這在江東是少有的。世人傳說“姓傅的家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拿給外人看”。

家族成員


祖父:傅邵,曾任員外郎
父親:傅僧祐,任安東錄事參軍
兒子:傅翙,臨淮人劉玄明也有做官的才能,他做山陰縣令時,政績卓著,名聲很大。傅翙問他治理的方法,劉玄明說:“等我將要離任時會告訴你。”快要分別時,他告訴傅翙說:“做縣令的要訣只是每天吃一升米飯而不要喝酒。”

史籍記載


史料
史料
《南齊書 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十四◎良政》
傅琰,字季珪,北地靈州人也。祖邵,員外郎。父僧佑,安東錄事參軍。
琰美姿儀,解褐寧蠻參軍,本州主簿,寧蠻功曹。宋永光元年,補諸暨武康令,廣威將軍,除尚書左民郎,又為武康令,將軍如故。除吳興郡丞。
泰始六年,遷山陰令。山陰,東土大縣,難為長官,僧祐在縣有稱,琰尤明察,又著能名。其年爵新亭侯。元徽初,遷尚書右丞。
遭母喪,居南岸。鄰家失火,延燒琰屋,琰抱柩不動,鄰人競來赴救,乃得俱全。琰股髀之間,已被煙焰。服闋,除邵陵王劉友左軍諮議,江夏王錄事參軍。
太祖輔政,以山陰獄訟煩積,復以琰為山陰令。賣針賣糖老姥爭團絲,來詣琰,琰不辨核,縛團絲於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二野父爭雞,琰各問“何以食雞”,一人云“粟”,一人云“豆”,乃破雞得粟,罪言豆者。縣內稱神明,無敢復為偷盜。琰父子並著奇績,江左鮮有。世雲“諸傅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昇明二年,太祖擢為假節,督益、寧二州軍事,建威將軍,益州刺史,宋寧太守。建元元年,進號寧朔將軍。四年,征驍騎將軍、黃門郎。永明二年,遷建威將軍、安陸王北中郎將府長史,改寧朔將軍。三年,徙廬陵王安西長史、南郡內史,行荊州事。五年,卒。琰喪西還,有詔出臨。
臨淮劉玄明亦有吏能,為山陰令,大著名績。琰子翙問之,玄明曰:“我臨去當告卿。”將別,謂之曰:“作縣唯日食一升飯,而莫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