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華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

張永華,男,1972年5月生,重慶北碚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xx-1996年四川外語學院文學學士
1996年-1999年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
2002年-xx西南政法大學博士

工作經歷

1999年7月至2002年8月,任深圳世紀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2004年經重慶監察局邀請,任聯合國與中國監察部課題《中國廉政制度建設》重慶子課題《中國公務員行政懲戒制度研究》總撰稿人,並於該年受監察部邀請,到紐西蘭、澳大利亞進行考察。
曾在《西南政法大學學報》《西南民族大學學報》《特區經濟》《湖北社會科學》雜誌發表論文多篇。代表論文包括:《自然法思想對民法的影響及其價值》《公司董事的義務及民事責任》《論第三人利益合同》《推進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法律對策》等。

獲得榮譽


時間具體獎項頒發機構
2004年12月特等獎重慶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