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雅頻

朱雅頻

朱雅頻,男,漢族,1966年3月生,河南內鄉人,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二級大檢察官。

現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人物履歷


1983.09-1987.07,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7.07-1989.06,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律業餘大學青海分校教師;
1989.06-1995.06,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其間:1989.11-1991.02,掛職青海省民和縣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5.06-1998.02,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助理審判員;
1998.02-1999.05,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助理審判員;
1999.05-2001.03,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審判員;
2001.03-2001.04,青海省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
2001.04-2006.09,青海省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06.09-2006.11,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
2006.11-2012.08,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2.08-2012.09,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2012.09-2018.01,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廳級);
2018.01-2018.02,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8.02-2021.01,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21.01-,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
2021.01-,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批准任命朱雅頻為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18年3月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任命朱雅頻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檢察官。
2021年1月,西藏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朱雅頻調任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
2021年1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人事任命事項:任命朱雅頻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決定其代理檢察長職務。
2021年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選舉朱雅頻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1年1月,那曲市選出的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朱雅頻調離西藏自治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朱雅頻的代表資格自然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