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陰證

太陰證

太陰證,中醫病證名。指由多種原因導致脾陽虛衰,寒濕內生所表現的證候。太陰病為三因病之輕淺階段,其病變特點為虛寒證。

病因


太陰病的發生,可由三陽治療不當,損傷脾陽而陷入;也可由於內陽虛怯,風寒之邪直犯而起病。

病機


脾陽虛衰,寒濕內生,氣虛濕阻,中焦氣機不利,則腹滿;陽虛寒凝,腹中攣急,則時腹自痛;陽虛寒濕內盛,水液不化則口淡不渴;寒濕下趨,並走於下,故而自利;脾病及胃,脾虛失運,胃失和降,則食納減少,或見嘔吐;脾主四肢,中陽內虛,不能溫煦四末,則四肢欠溫;脾虛氣弱,脈氣亦鼓動無力,故脈沉緩而弱。

辨證要點


腹滿時痛,自利,口不渴。

臨床表現


腹滿而吐,食不下,口不渴,自利,時腹自痛,四肢欠溫,脈沉緩而弱。

治法


溫里散寒。

方劑


理中湯加減。

常用中藥


甘草、人蔘、白朮、乾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