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專家

職業衛生專家

職業衛生專家是職業勞動過程中衛生問題的專業管理人員,主要從事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的工作。

項目背景


職業衛研究類各職業勞程衛題,職健康職業程免害素侵害,包括勞環境勞健康影響及防止職業危害策。創造合勞件,勞、精、社適保持健康。防止職業病職業疾病,降低病傷缺勤,提勞產率。,職業衛際指各職業病危害素致損害疾病預防,屬預防醫學的範疇。

組織機構


()負責專資審核確、證、考核換屆;
(二)組織召專議,指派專執務組織專,專況;
(三)協調專家經費的管理工作;
(四)建立和更新專家信息系統;
(五)表彰專家;對不符合條件的專家進行解聘;
(六)其他有關管理事宜。

職業狀況


(一)參與有關中長期職業衛生監管規劃、政策措施、法規規章、標準規範的諮詢、研究、起草、論證工作;
(二)參與職業衛生重大問題專題調研,提出改善與促進職業衛生工作的建議;
(三)參加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專項督查與執法等活動,提出專業意見;
(四)參與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等技術審核工作;
(五)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參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評審工作;
(七)參與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和科普工作;
(八)完成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標準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熱愛職業衛生工作,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認真負責,廉潔奉公;
(二)熟悉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
(三)具備大學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副高以上技術職稱,實際工作經驗豐富,有10年以上職業衛生相關工作經歷;
(四)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項目取消


根據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職業衛生專家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