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寫
漢語詞語
書寫,指寫;抄寫。稱抄書小吏。猶抒瀉。語出《後漢書·樊宏傳》:“宏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輒手自書寫,毀削草本。”
[write] 寫
書寫工整
(一)梵語lekhana。十種法行之第一。有關經典受持之方法行儀,其第一者即是書寫經典。
(二)五種法師之一。稱能精通經論,書寫弘通佛法而為人之師者。
【書寫】 《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
(雜語)五種法師之一。見法師條。
可以轉換為鍵入文本的墨跡。
1. 寫;抄寫。
《後漢書·樊宏傳》:“宏 所上便宜及言得失,輒手自書寫,毀削草本。”
宋 曾鞏 《史館申請三道札子》:“或文字稍多,其家無力繕寫,即官為委官,以官用佣寫字人書寫校正。”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論文下·跳出》:“故遇我國家我皇上,皆以國字皇上跳行,出格敬謹書寫。”
《花城》1981年第5期:“任何送往打字間的文稿,書寫必須規範。”
2. 稱抄書小吏。
《金史·文藝傳下·李汾》:“用薦為史館書寫。書寫,特抄書小吏耳。”
3. 猶抒瀉,傾吐。
晉 袁宏 《後漢紀·和帝紀上》:“﹝尚書 何敞上封事曰:﹞誠不忍目見禍至,故敢書寫肝膽,舒度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