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打反舌鳥
槍打反舌鳥
《槍打反舌鳥》是1983年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哈珀·李。《槍打反舌鳥》又名《殺死一隻反舌鳥》是一部描寫孩子成長的小說,充分表達了作者對孩子成長問題的關心。
本書原名是《To Kill A Mockingbird》,後面省略了“is asin”。mockingbird譯為反舌鳥,常見於美國南方;能效仿百鳥啁嗚,逗人喜愛。在美國南方,傷害反舌鳥通常被看作是一種罪惡。作者如此命名此書,寓意深刻,耐人尋味。
本書是小主人公斯各特童年生活的回憶。故事發生在三十年代美國南部的一個小鎮。全書圍繞著她和她哥哥傑姆及小夥伴迪爾的生活鋪展開來,逐漸編織進各種各樣的人物形象,披露出生活的不同側面。書中交替描寫的一明一暗的兩個冤案構成故事的主要情節。
第一個冤案的受害人是遁居者布·拉德利。由於種種誹謗性的傳說,斯各特和她的夥伴對他一直又恨又怕,把他視為惡魔。事實上,布·拉德利是一個溫厚善良、熱愛生活的好人,但在南方傳統勢力的桎梏下,他成了社會輿論的犧牲品。直到最後,他從兇殘的尤厄爾的刀下救出斯各特的哥哥傑姆,他才為這幾個小主人公所理解,這一冤案才真相大白。另一冤案是故事的明線:黑人湯姆·魯賓遜出於好心,多次幫助白人姑娘梅耶拉·尤厄爾,卻反被誣陷為強姦了她。儘管正直的白人律師阿迪克斯極力為湯姆辯護,並機智地將事實真相一層層揭示於法庭,但是,在美國那樣的社會裡,黑人有理也無處申訴,湯姆終究被判罪並慘遭槍殺。作品通過這一冤案,無情地揭露和抨擊了種族歧視,有力地支持了六十年代美國興起的黑人人權運動。
哈珀·李(Harper Lee),1926年生於美國亞拉巴馬州的一個律師家庭,1945年至1949年在亞拉巴馬州大學攻讀法律,又在牛津大學學習一年,五十年代曾先後在幾家航空公司任職,后離職專事寫作。本書是她的處女作,也是她的成名作,1960年發表后,轟動美國,受到評論界一致讚揚,獲得包括普利策獎在內的四種文學獎,1962年被搬上銀幕。迄今為止,該書已有十種文字的譯本,在世界各地廣為流傳。
作品的魅力所在首推三個可愛的小主人公。作者把現實生活置於兒童眼光的觀察下,置於透明心靈的折射里。讀著他們的故事,我們時而為作者的細膩、貼切的兒童心理描寫而拍案叫絕,時而因兒童的天真幼稚而掩卷大笑,時而又會勾起對自己童年生活的美好回憶。然而,興奮、大笑之餘,又會情不自禁地沉浸在嚴肅的思考之中,在童心的一片純真中受到陶冶。
全書故事敘述質樸自然,筆調幽默明快,讀來恬淡、清新,宇里行間洋溢著一個美國南方小鎮的生活氣息。書中人物塑造得實在、豐滿,各有個性。三個小主人公天真無邪,聰明伶俐,不由得你不深深地喜愛他們,阿迪克斯胸懷寬廣,正直無私,不由得你不衷心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