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劑基金

調劑基金

調劑基金是各級商業主管部門集中用於行業或企業之間餘缺調劑的專用基金。其主要來源是企業上繳的一部分稅後利潤和上繳的多餘流動資金。第二步利改稅後,各級商業主管部門可將集中的調劑基金用於所屬企業增設商業網點,建造簡易建築、進行重點技術改造以及系統內部的調劑餘缺。商業部集中的調劑基金還可用於補助邊遠地區及困難地 區。但不能用於商業主管部門本身的支出。利用調劑基金形式解決企業稅後留利苦樂不均問題,只是暫時性的措施。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企業作為真正的獨立的商品經營者,企業稅後留利相差懸殊的問題會基本得以解決。調劑基金的核算,通常在“企業留利基金”帳戶下設“調劑基金”二級帳戶進 行。企業主管部門撥入或收到所屬單位上繳的調劑基金時,增記:“企業留利基金——調劑基金”和增:“專項存款”。按規定上繳上級單位或撥付所屬單位的調劑基金時,減記: “企業留利基金——調劑基金”和“專項存款”。

目錄

正文


核算方式
調劑基金由企業按規定比例上交時,作分錄如下:
減:企業留利基金——調劑基金
減:專項存款
收到上級撥入的調劑基金沒有制定專項用途的,作分錄如下:
増:企業留利基金——調劑基金
増:專項存款
如已制定專項用途的,則計入“企業留利基金”科目的有關明細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