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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蕃
清代通江籍官員
[清](1621--1694)字錫徵,號懶庵,通江人。順治十四年(公元一六五七年)舉人。官黃縣知縣,興利除弊,有古良吏之風。
目錄
李蕃[清代通江籍官員]
黃縣連年旱災,群眾生活困難。前幾任縣令報災為豐,致使餓殍載道。賑濟災民,李蕃請求所准之數不足“委堪費”。便向鄉紳募捐,並帶頭賣田產一百餘畝。賣出的田地稱“官地方",“官地方",的界址至今猶存。縣令賣田救饑民的消息傳出,鄉紳亦爭先捐獻糧錢,助饑民渡過難關。
黃縣盛產木材,京城修宮殿多從這裡採伐。“採取為累,而轉運又與他邑均。”耗費大批勞力,造成黃縣農業生產的困難。前縣令知情不報,致黃縣“老者轉於溝壑,壯者散而之四方"。李蕃多次上疏,力請“產木之地得免轉運”,終於糾正了勞役負擔不合理現象。
“籌餉晉陞”是當時盛行的風氣。採取多報人口的辦法,籌餉越多,晉陞越快。當黃縣人民生活好轉后,有人勸李蕃走這條路,去打開晉陞的大門。李蕃長嘆道:“此當讓巧者為之,我忍以一官累一邑邪?”拒做自己陞官,群眾吃苦的事。
李蕃為官清廉,群眾稱讚他“清慎勤明”。因不巴結上司,上司不滿並將他視為危險人物。李蕃任黃縣令九年時,出了一件殺人案。一家夫妻因姦情被殺,李蕃以實情向登州府報案后,府官誣他受賄,以盜殺報姦殺,袒護兇犯。竟以此論罪罷官,下宛平獄,黃縣千百人哭獄,為李蕃喊冤叫屈。康熙十九年(1680)定罪發配戍山海關,二年遇赦釋放。貧無以歸,僑寓蕪湖。康熙二十三年回通江,年63歲。
回家后,與時任家鄉縣令陸仕炳一道,續修《保寧府通江康熙縣誌》,為通江留下了寶貴的歷史文化財富。又在家鄉種植茶、柿、棗、梔、竹、梅各數十畝。並在梅園刻“梅園”二字於巨石上,藉以抒情明志。病重時,給子孫留下遺訓:“一、做官:對黑惡勢力、賣法貪官,要徹底查辦、不留情面。對無知良民誤解政策,出言不遜鬧事者,雖損我顏面,則應理解和同情。二、聽訟斷獄:在審理案件中,要虛心無私,明辨曲直,分析案情,不被他人和官吏之言左右,公正決斷。三、裕后:世間高門鼎族,莫不起家於貧賤。而貧賤者能給子孫以科第,而科第者很少能以富貴傳子孫。凡是一旦當官進爵,不念祖輩艱難,生活放縱奢侈,貪污腐化,荒淫無度者,瞬間就會家道中落。”如果說李蕃遺言前兩句僅適於做官者,而第三句則可供官家、平民及富貴、貧賤者共享。一生寫出各類文章300餘篇,以《雪鴻堂文集》18卷刊印問世。其中論經史44篇,論古50篇,論詩文17篇,論書畫16篇。還有記略、鄉語、傳記、詩賦等。康熙三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公曆1694年12月12日)辭世,終年73歲。
(李蕃十二代孫 李猛烈 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