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同君

原衡陽市發改委主任

尹同君,男,漢族,1965年12月生,衡陽市衡南縣人,研究員,中共黨員,經濟學碩士。曾任衡陽市發改委主任、黨組書記。

2019年10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6月,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1.07—1984.07,衡陽師範專科學校(今衡陽師範學院)化學系化學專業學生;
1984.07—1988.12,衡南縣六中教師;
1989.01—1991.11,衡南縣委教研室幹事;(1986.09—1989.07 北京師範大學中文專業函授本科班學員,獲文學學士)
1991.12—1992.10,衡陽市紀委幹事;
1992.10—1993.06,衡陽市紀委副科級紀檢員;
1993.06—1997.08,衡陽市紀委辦公室、紀檢三室副主任(1994.07-1995.11 廣東增城掛職學習,1992.09—1995.08 華中師範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員,1997.06 獲中山大學碩士學位);
1997.08—2000.08,衡陽市南嶽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0.08—2002.06,衡陽市旅遊局局長;
2002.06—2008.06,衡陽市旅遊局局長、黨組副書記(2005.01-2005.07 湖南省中青年領導幹部第四期赴美培訓班學員);
2008.06—2013.06,衡陽市物價局局長、黨組副書記;
2013.06—2015.07,衡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5.07—,衡陽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校(院)長。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擬任衡陽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校(院)長。

作品榮譽


出版有《追逐朝陽—跨世紀的南嶽旅遊經濟》《推動人類文明進程的100位科技巨匠》《追逐朝陽—大策劃、大旅遊、大品牌、大南嶽》等旅遊專著。2002年被國務院體改辦、《中國改革》雜誌社評為“(第二屆)中國改革十大新聞人物”。

人物事件


2019年10月12日,湖南省衡陽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校(院)長尹同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湖南省衡陽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原常務副校(院)長尹同君(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尹同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郴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尹同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衡陽市旅遊局局長、市物價局局長、市發改委主任、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常務副校(院)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8月12日,中共衡陽市委黨校(衡陽市行政學院、衡陽市社會主義學院)原常務副校(院)長尹同君犯受賄罪一案在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尹同君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